陳柏惟認為,台灣現在狀況是有政府、收取稅金、發行鈔票、建立制度,但外交上卻受到
中國打壓、夾在美中兩強之間,中國宣稱台灣是自己的其中一省,美國則以《台灣關係法
》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先有政府才有國家」是台灣最大的悲哀,因為全世界都是「先
有國家才有政府」。
台灣關係法是在1979/2/28在眾議院提案,同年4/10由卡特總統簽署生效。而中美斷交是
什麼時候生效?1979/1/1。也就是說台灣關係法是中美斷交下的產物,它是用來取代中美
共同防禦條約。這個條約的英文全名叫做「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換言之,在1979/1/1前美國是只有承認中華民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而這個條約
所保護的區域是中華民國轄下的台澎金馬。
而1979/1/1之後美國轉而承認中共是代表中國的唯一政權,而中華民國轄下的台澎金馬,
就被美國自然而然不視為是中國領土。
所以,陳大委員可能必須了解台灣關係法是斷交後的產物,拋棄中華民國且老美又想介入
中華民國的工具。我們本來就是先有國家才有政府,只是你陳大委員忘記了台灣關係法是
什麼時候生效的,咱們國體在這法之前可是一直都在。
最後,世界上還是有15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權,這些國家同時也是中華
民國邦交國。
我相信陳大立委應該是事務忙碌忘了歴史脈絡,而不是想偷換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