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0858B ()》之銘言:
: 法院審理時,余男雖向家屬道歉,但因未賠償家屬,並未獲得諒解,
: 雙方未達成和解。一審將余男判刑8年,上訴二審後,
: 高雄高分院痛批余男為逞一時之勇,竟向陳男尋釁,
: 率將手無寸鐵之陳男毆打倒地;而後又以摺疊椅施暴,既已見陳男受傷倒地,
: 仍未將陳男送醫救治,致使他傷重不治死亡,令家屬承受喪失至親之痛,
: 足認余男犯罪情狀非輕,再加上犯後仍未達成和解,因此改重判10年。
推 l11111111: 殺人就殺人 傷害致死真的是很鳥的罪 12/11 02:48
→ l11111111: 以下開放低能法匠反駁 12/11 02:48
推 PPTer: 殺了人10年 好棒12/11 02:58
推 ultraccs: 這樣殺人才10年 也太少12/11 03:36
噓 a27588679: 殺個人重判十年 有送醫的話搞不好重判五年 12/11 04:14
推 Mgthok68: 判太輕 12/11 04:29
殺人不和解不賠錢只要關10年 還說是重判 真的笑死
傷害致死可以判七年以上到無期 現在判十年跟我說這叫重判??????????????????????
五年就假釋出來了 重你媽個屌
尤其那個一審八年真的是他媽笑話
七年起跳的罪不和解不賠錢只判八年 這法官該強制退休了吧
菜英文司法改革有成 殺人犯都笑呵呵
以後殺人傻了才賠錢 多殺人沒事 沒事多殺人
幹
菜英文強調司改決心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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