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講很多次了,實價課稅才是唯一解。
實價課稅不外乎就是持有稅、交易稅這兩樣
現行交易稅已經是實價課稅了
至於近年沒有買賣的房子,實價怎麼認定,怎麼說都說不準。
而最好的方式是由所有權人來自由認定
有人一定會問這種方式怎麼是最好的? 是不是在唬爛?
會這麼講是因為持有稅跟交易稅是相對的
房價認定越低,持有稅愈低,交易稅越高。
房價認定越高,持有稅越高,交易稅越低。
拿個例子,台北市某間房子持有稅1%,市價3000萬
屋主認定房子只值500萬,每年僅繳5萬持有稅
但未來交易稅就是用3000-500=2500來當作獲利
依照現行滿10年15%,至少要多噴375萬
如果認列2000萬
每年需繳20萬,但交易時就是3000-2000=1000
額外再繳150萬當交易稅
總之,講了一堆就是要跟大家講
現行房屋稅就有囤房稅的意思,第四間開始的稅率是一間的三倍
你沒有全面無差別課稅,都是假的
居住正義從來都沒有包含讓你買到房子
而是拿這些稅來補助你蓋社宅,租金補貼,交通建設等等
不要跟我靠北弱勢族群怎麼辦?
弱勢族群買什麼房子,乖乖租房子可以嗎?
弱勢族群每個都買得起房也太奇怪了吧
如果買不起房,或是繳不起稅,就要認知自己是弱勢族群
乖乖去租房子,歐美日不是都這樣子的嗎?
怎麼到了台灣居住正義被扭曲成買房正義
台北租金便宜到哭,更不用拿去比歐美日首都,二線城市也比台北貴很多好嗎?
甚至拿東南亞比,台北市這種機能環境,治安等等,真的便宜到哭。
認真說台灣可能不是有好幾個億的族群首選
但絕對是魯蛇、小資的首選,真的人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
得了便宜還賣乖!!
※ 引述《Taiwanese (臺灣人)》之銘言:
: 大家提到打房 就會想到提高囤房稅
: 強迫多屋者 將空屋釋出
: 不釋出 每年課龐大的囤房稅
: 那如果政府直接立案
: 1.每人名下只能有一間房子
: 2.購買房屋者20年內不得轉賣
: 3.其他??
: 有什麼比提高囤房稅 更好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