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我是事件當事人之一,這已經是去年的事了,本來我們都不願再提起(一方面
也是被學校摸頭)但沒想到一年後會被老師告,還連帶拖累一群無辜的同學,真的感到非
常抱歉。我就在此簡單說明一下,也歡迎記者聯繫。還煩請大家幫忙推給更多人知道。
事情的始末來自於去年的系上必修課,給身兼班導師的羅老師上,上課內容的品質優劣我
雖然不喜歡但也不方便多做評論,爭議點是她會在課堂中做出許多不當言論,批評憂鬱症
患者,更甚是說去年自殺的學長死了也好,不然系上也是很困擾;半夜還在外面沒回家被
撞死也應該,之類的語句。而憂鬱症的同學覺得難受而請老師道歉被老師拒絕,進而在講
台上互相爭執咆嘯。
後來學校開了教評會,校長未到而由教務長代為召開,總之就是學校想盡量化小處理,同
學也都答應了,本來應記者的約也取消了,會議最後教務長請羅老師跟學生道歉被羅老師
當面拒絕回嗆。
中興的評鑑制度分數是分為教學、服務、研究,三項老師自己決定占比如何,加上又是國
立大學的專任教授,沒有非常嚴重的過失(性侵)學校就是沒辦法開除她。
總之這件事就到這樣結束,老師無法受到任何懲處,我們也就接受了,沒想到一年後她告
了所有留言、分享的同學。
明明當初是學校要求我們不要把事情鬧大,想把事情壓下來,現在我們反被老師告了,向
學校尋求幫助,學校卻是置之不理。
明明我們是受害者,怎麼就變成被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