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Takasteric》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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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滑了下社群剛好看到某議員提議要政府攻擊對岸沿海核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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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下留言都在說這樣違反日內瓦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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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反而被該議員留言回擊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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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戰爭時攻擊核電廠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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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已經脫離戰爭的範疇,可以算是企圖毀滅全人類地球的恐怖攻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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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談過這個問題。
1,首先,台灣的跨海峽攻擊能力一直是
偏弱的,開戰時大陸這邊還有防空導彈
進行保護,導彈發射出去能不能打中是
一個問題。而且核電站都有外殼,需要
至少兩枚導彈,第一枚打中外殼,第二
枚沿著第一個洞打中內測才有可能打破
壓力殼。
2,如果戰爭前進行了停機,停止了臨界,
那麼即使被擊中,後果也不會太嚴重。
蘇聯美國日本的三次事故那麼大,原因
就是核電堆芯在不停的發生臨界反應。
現在的核電設計時都有相應的預案。
3,最重要的一點,兩岸開戰時,台灣的
高層都是可以在戰敗後流亡美國的。
但是一旦做出打核電站的決策,雖然有
很大概率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即使是
沒有嚴重後果,那也是親自斷絕了自己
的流亡之路,中共絕對不會同意他們
流亡的,美國再怎麼調解都不會同意的,
即使戰前跑掉了,美國還願不願意在世界
巨大道德壓力下收留他們也是另一個
問題,如果國際刑事法院以戰爭犯的罪名
通緝他們,美國頂得住壓力嗎?其他國家
肯定也是頂不住壓力的。
你是總統,你會斷絕自己的後路與台灣
共存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