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基本科學知識的都當知道
核能係高反應性之化學物品,一旦操作不慎,引發爆炸後即隨時會引發連鎖後果
結局可不堪設想。
但是否有「恐怖份子思想」之論述
有些時候,也要一併檢視攻擊者的居心,到底何在。
(不過在多數時間,都存惡意就是了)
畢竟攻擊核電廠之舉動,只會顯示該國軍方(或其他任意發動攻擊者)的愚昧、無知。
如果造成大範圍的人命損失(尤其是住在核電廠方圓數十公里以內、且無法及時逃生的平
民百姓之身上),誰該負責?
而且,是否有違犯聯合國憲章中的「戰爭罪」或「危害人類罪」,也絕非任何一人說了算
,到頭來還是要交由海牙國際法院審酌事實。
要搞個「同歸於盡」之戰術、損人不利己,值得嗎?
還要丟給後人(未曾經歷相關事件者)去收拾,可見此舉不可能不是反人道之行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