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告訴你,台灣二十多年前就發生過了,
竹竿刺女童下體 纏訟14年無罪定讞
男子謝振茂被控1996年以竹竿插入林姓女童下體,造成女童子宮脫落及小腸被拉出,歷經
14年審理,這件震撼當年的殘忍性侵案,
最高法院認定罪證不足,駁回檢方上訴,依台中高分院更七審見解,判謝振茂無罪確定。
85年12月29日,林姓女童倒在台中市旱溪五街,身受重傷,警方2天後逮捕謝振茂,檢方
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起訴;女童送醫雖挽回性命,但小腸僅剩8公分,餘生無法吸收進
食和排泄,僅靠靜脈營養注射維生。
受害的台中市林姓女童,
當年小腸因傷截短,營養吸收很差,活到18歲就過世,過世時,身材相當瘦小,身高不到
150公分,外表像小學生,非常悲慘,
這就是台灣,謝謝
※ 引述《PauFrank5566 (PF56)》之銘言:
: 趙斗淳超級變態的虐待8歲女童
: 不斷毆打8歲女童,甚至用嘴啃她肉體
: 拿一些鈍器搞到下半身,性器官、肛門都爛掉
: 大腸還跑出身體外面
: 80%下半身私密器官受損
: 你可以想像你家女兒或是你家人被拖去廁所,施展暴力到內臟 腸子都跑出來?
: 終身都要裝人工肛門...........(拜託...在這種社會事件別再玩五樓梗)
: 趙斗淳本人在監獄還可以威脅對方家人,說我出來還會對你不利唷!
: 然後拼命健身,在監獄裡過得好像很爽
: 我上班都睡不飽了,他還可以健身運動
: 這種人如果在台灣,有民眾會去私刑他嗎?
: 開直播先燒廢他下半身這種
: 我想鄉民很多都結婚有小孩了,已經是上班族大叔
: 你可以想像這種事情發生在你家小朋友身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