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妙齡女深夜遭盤查!控警「強行搜包」刁難

作者: jeff781217 (JeffLiao)   2020-12-15 15:06:19
1.媒體來源:TVBS
2.記者署名:蘇憶歡
3.完整新聞標題:妙齡女深夜遭盤查!控警「強行搜包」刁難
4.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一名妙齡女子,晚間獨自走在北市中山區,遇上員警隨機盤查,當時她出示身分證件
,竟遭要求搜索隨身包包,第一時間女子同意,但她東西都沒拿出來,就遭員警強行將手
伸進包內,認為這舉動已經失當,當下提出異議、要求警方出示臨檢異議單,沒想到竟反
被刁難。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我不同意搜索,不同意搜索不要啊。」
三名員警把女子團團圍住,要她出示身分證件,甚至要求搜索她的隨身包包。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我不同意搜索,不同意搜不要搜啊,你們打擾到我了,沒關係啊
,我在臨檢妳啊,我在盤查妳啊。」
遭盤查女子表明立場,說自己不同意搜索,但員警似乎還是覺得,有問題、不肯罷休。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我覺得妳現在報的身分證字號,跟妳的人不一樣啊,喔是喔
,對啊。」
年輕女子供稱,因為自己有過毒品前科,晚間獨自走在北市中山區,就被攔下盤查、
甚至還遭員警「伸手搜包」,當下馬上提出異議、要求警方出示臨檢異議單,沒想到
竟被繼續洗臉。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打電話叫巡邏,送臨檢異議表,妳要玩,證件給你看之後,
我其實就可以走了喔,還沒有完啊,妳怎麼知道,法律上沒有規定我盤查妳多久啊。」
法律真的沒規定?還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按規定,這臨檢異議單,員警值勤都得帶在
身上。
記者蘇憶歡:「員警執行路檢勤務,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要是民眾覺得有疑慮
,其實都可以提出異議,甚至進一步要求員警,出示臨檢異議單,而民眾在簽署之後,
其實員警就得即刻放行了,之後要是還對這行為有疑慮,其實都可以依照這單據,
提出訴願和訴訟。」
提出異議,前提是覺得、這一切真的不合理,為了保障自身權益,不代表民眾能藉此無
限上綱,但說到底,只要雙方態度、口氣都和善,也能減少誤會、衝突的發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32454
6.備註: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MMv23sDFKg&ab_channel=TVBSNEWS
這種警察真的不少,半夜有遇過攔檢。
直接說剛剛看你從酒吧走出來,要我吹酒測的
各種釣魚執法,不照規矩來
作者: kcclasaki (小賤客)   2020-12-15 15:07:00
五樓被噁甲強行搜鮑
作者: A80211ab (我愛買菜)   2020-12-15 15:07:00
看來是警局常客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15 15:08:00
吸毒仔
作者: zx930217 (QQmanto)   2020-12-15 15:08:00
這到底什麼新聞寫法 我操
作者: ms8706616 (只能到三壘)   2020-12-15 15:08:00
有毒品前科~~科科~~
作者: hosen (didi)   2020-12-15 15:09:00
因為全世界都知道半夜在賣的都帶有娛樂性用藥
作者: losel   2020-12-15 15:09:00
雙方對話文字混亂交雜
作者: RossiBean (咻~)   2020-12-15 15:09:00
不違規是有什麼好怕的
作者: MacOSX10   2020-12-15 15:10:00
既然有毒品前科應該當場採檢體抽驗毛髮
作者: jior (大J)   2020-12-15 15:10:00
手伸進鮑內!!!
作者: wizozc495711 (wizozc49571)   2020-12-15 15:11:00
警察職權行使法在那邊 沒搜索票就是違法大家依法行政 要就立法有前科可以隨時被搜身
作者: KIOA (東巴)   2020-12-15 15:13:00
吸毒仔是在靠北三小
作者: jeffliao (廖小傑)   2020-12-15 15:14:00
公權力的執行者本來就要照法律走 跟吸毒無關好嗎
作者: vdml (vdml)   2020-12-15 15:15:00
沒違法就不用怕? 黨說你違法就違法啊公權力就是國家機器 動起來辦你哦
作者: zoin (zoin)   2020-12-15 15:16:00
警方問題比較大啦 不過應該立法有前科就不可拒絕盤查 cc
作者: maddeath ((>_<))   2020-12-15 15:16:00
原來是吸毒仔,那就不能怪警察了
作者: zoin (zoin)   2020-12-15 15:20:00
現在的OOO很明白自身權益 警察要保護自己別被申訴就是..
作者: alex00089   2020-12-15 15:20:00
大家都那麼熟了~咦?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20-12-15 15:24:00
不說還以為是流氓哩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20-12-15 15:29:00
蘇憶歡你國文老師哭暈在廁所了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20-12-15 15:31:00
有前科可以先帶回派出所錄影搜查這樣對警察比較安全,避免被告
作者: qw12mo (大頭蛋)   2020-12-15 15:33:00
一堆人法治觀念0分
作者: RossiBean (咻~)   2020-12-15 15:38:00
扯黨是想用特例解釋通例?避臨檢的大部分就是違規仔啦
作者: philibra (philibra)   2020-12-15 15:41:00
吸毒仔談什麼權利,沒撲殺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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