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ghtapostle (LightOO)》之銘言:
: 所以來看看第十三條寫些什麼
: 簡單整理就是只要主管機關認為你有
: 1.妨礙國家安全
在檢方開始查獵雷艦情報到上新聞之前,
就拿到情報在討論軍事機密的論壇算不算
: 2.妨礙公共秩序
太陽花時有當過情報聯絡的討論區算不算?
: 3.妨礙青少年成長
論壇子板有妨礙SJW理想的18禁話題的論壇算不算
: 那主管機關就能要求你加防護措施並且
: 主管機關有權另定辦法
: 所以主管機關真的要玩你定個辦不到的作業辦法是可以的?
: https://i.imgur.com/f5VJG6W.jpg
痾......
我怎麼覺得PTT全部中鏢了......
這真法律的沒問題嗎?.....
不要跟我說台灣有817萬人真的會支持這些內容......
哀~~以前看中國小粉紅自稱很懂民主自由,說中國的民主牆外人不懂不准評論
以後出現一些看到人批評台灣民主自由,就氣的大罵島外人不懂不准評論....
哪天出現我也不意外,同文同種是不是都會殊途同歸??終究是躲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