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剛看到新聞報導英國有人養巨大兔子當寵物,
: 新聞解釋說這種兔子在英國都是被當作食用動物來飼養,
: 一般很少人會在家裡養,
: 就好像台灣很少人會養食用雞鴨鵝當作寵物,
: 所以才會很稀奇。
: 後來想一想,要是台灣也跟英國進口這種巨大兔肉,
: 做成兔肉水餃,兔肉包,兔肉丸,兔肉鬆之類的,
: 可以找一些網紅代言,例如管長
: 「哇甘林良,這個兔肉78好吃的,你不買就是瞧不起我管長!」
: 或是找中X的女主播一邊播報新聞一邊吃兔肉火鍋
: 「哇,這個兔肉火鍋看起來好香喔,」
: 「對啊」
: 「是不是連攝影大哥都聞到香味了」
: (攝影機鏡頭上下晃動表示同意)
: 「好,想吃的網友們麻煩按加1~」
: 「我們就一邊吃這個兔肉火鍋的同時,
: 一邊看蔡政府是怎麼把黑手伸進網路,同時我們還會跳兔子舞」
: 哇靠,這樣子兔肉是不是就能一砲而紅,
: 有沒有八卦?
因為你笨啊~~~
台灣過去可是有兔肉養殖場的
而且是那種合法.公開的
那為啥現在幾乎消聲匿跡?!?!
現在是有多少會吃兔肉......
產業鏈搞不起來咩
且目前的肉廠都是要搞電宰喔
然後又要透明被檢視,成本($$$$$$$)
沒賺頭的事,你會想做喔????
況且賣兔肉,傻了嗎~~
這年頭把兔子拿去賣給動物實驗廠
或抓去寵物店賣,都比直接賣肉有賺頭
當然啦,
台灣還是有私底下賣兔肉的
隱藏中的山產店還是點的到
畢竟吃兔肉目前不違法
剩下的黑暗兔肉廠在哪咧????
就像大秘寶一般,自己去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