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記者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大逆轉! 老闆被控槍斃同志愛侶 高院更三審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富芮源公司負責人陳萬庭與劉姓員工同居,但劉另有梁姓女友,梁女勸男友和陳分手,陳
被控因不甘心而餵毒、射殺劉。新北地院依槍砲、毒品與殺人罪判陳18年徒刑,褫奪公權
8年,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處刑5月,案經上訴、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今改判無罪。
因速審法規定,陳撤銷羈押,高院諭知以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8月。陳聽到
判決,激動地轉頭向前來旁聽的家人說「終於無罪了」;陳母急著問如何交保,陳還交代
說「明天再辦就好了」,相當欣喜。
劉姓員工2014年間和老闆陳萬庭同居,梁姓女友探視時曾目擊他們一起洗澡,且裸睡的男
友身旁還有用過的保險套與潤滑液體,要求男友「搬出來」。
劉預定在前年3月搬離,陳萬庭被控因不滿感情破裂,在2月28日時約他到新北市一家汽車
旅館,再讓對方吸食安非他命、飲用管制藥品butylone和愷他命、芬納西泮,劉休克。陳
再持槍朝劉的左腦射擊,子彈貫穿劉頭部,陳再打電話請櫃檯呼叫救護車,劉送醫不治。
陳萬庭落網時坦承吸毒,但否認持有槍彈、殺人,推稱這些槍、毒都是劉姓員工所有;他
指劉因「懷疑女友劈腿」,才會想不開自殺。陳辯,扣案槍枝和「奶茶包」上會採到他的
指紋,是因為他將子彈退出槍枝。一、二審認為陳萬庭非法持有槍、彈,法紀觀念薄弱,
又因感情生變就餵毒、殺人,事後還狡辯,不應輕縱。
因歷審都判陳有罪,他聽完判決後皆難掩失望,甚至驚慌地向家人說「怎麼會這樣?」;
高院更三審今逆轉改判他無罪,陳當聽說「太好了」,面對鏡頭時更吐露「洗刷清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96281
6.備註:
太神啦,三審法官說餵毒與殺人犯意關聯性不足,退回重審
這個狂甲上輩子做多少好事可以遇到這種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