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ta (llll)
2020-12-19 11:35:27: → lovepvsj: 醫生根據的是本身的專業 不懂錯在哪 12/19 10:11
雖然法官是文組的, 但不要想唬爛亂騙喔:
(1) 毒品 (2) 動物用藥 ,... 這兩個拿來比, 然後說
動物用藥比毒品毒200倍
這種過不了一般經驗法則的審查的
: 推 joesong: 丁怡銘在牛肉麵事件造謠時,食藥署有告發嗎? 12/19 10:58
(1) 刑事訴訟法: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知道是一個很重要的要件, 可能那時候忙著護航萊豬, 不知道有這件事
, 是要怎麼告發?
(2) 丁怡銘後來很快道歉下台, 基本上已經沒有訟爭性了, 要告屁?
這個醫生跟丁不一樣, 跟他講, 那種比喻法, 違反經驗法則, 過不了法院審
查的, 但他還一直講
大概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