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這個比喻不ok
: (1) 戒嚴時代, 根本不讓你請律師, 或對律師百般刁難,
: .... 當事人可能直接被消失
: (2) 現在:
: a. 食藥署依職權告發
: b. 沒有組擋請律師, 讓你被消失(食藥署也沒這個實力)
: c. 裁判公正的問題? 雖然大家一直罵恐龍法官,
: 但我覺得現在裁判還算公正,... 理由: 很多政府發動的
: 訴訟, 幾乎都輸足證之
: so 可以這樣比??
當然可以這樣比
你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當時某個時空背景不同的政治人物說(2).這樣子的行為叫做威權復辟
https://i.imgur.com/euLXn9G.jpg
https://i.imgur.com/JRbpsVH.jpg
https://i.imgur.com/IMu60ew.jpg
https://i.imgur.com/zS7wtB1.jpg
只是到了現在時空背景又相同了之後,才又變成『不能這樣子類比,要是戒嚴時期你早就
被抓走/變浮屍/被自殺....等等』
你說,到底能不能類比,取決的是事情的本質?還是台灣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