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吃吃,是我的話都吃,過期商品吃這麼多都沒拉過肚子,沒什麼好怕der。
只有牛奶我不敢挑戰,開封大概五天就可能就臭酸了,喝過幾次臭酸噁心死了。
但是也沒拉肚子啊。
乾燥包裝或罐頭包裝的話過期一年我照吃!
大包裝開封後裡面的小包裝幾個禮拜就該丟了。
你這個我一定吃,怎麼可以浪費。
客家精神不能忘。
※ 引述《as222930 (zxc145600)》之銘言:
: 如題
: 前幾天去全聯買草莓蛋糕
: 剛剛才想到要打開來吃
: 看到效期到12/17號,哇哩勒今天19號了
: 那放在冷藏裡面沒開封過,請問還能吃嗎
: 畢竟花了100多塊買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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