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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張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捷運土地爆重複徵收 1.7億飛了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政府早年為開闢公園、道路,徵收私人土地,議員許家蓓發現,有5案土地徵收後
,民眾領了補償費,市府卻未移轉所有權,多年後要蓋捷運竟再次徵收,同筆土地爽領2
筆補償費,令公帑額外支出1.7億。北市地政局對此允諾,已訂定好SOP善後清查。
16案未移轉所有權
許家蓓調閱資料指出,部分市府早年已徵收土地,在徵收完畢且民眾領完補償費後,因未
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導致土地被徵收卻仍登記在民眾名下,多年後市府興建捷運,
已徵收但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土地,因此被市府重複徵收,公帑就拿來重複支出徵收
補償費。
根據地政局統計,有16案「已徵收卻未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的案件,正在訴訟程序,其
中5案被「重複徵收」,經許家蓓進一步了解,市府重複支付徵收補償費總和竟高達1億
7000多萬。
規畫中路網也須查
許家蓓認為,市府正規畫及建設環狀線、民生汐止線等捷運路網,必須清查規畫中捷運路
網預計經過土地及出入口,是否還有早年被徵收卻未移轉所有權的狀況,避免土地再被重
複徵收,她呼籲市長柯文哲拿出最自豪、處理大巨蛋案的魄力,研議通案處理原則鐵腕清
查。
對此,地政局長張治祥坦言,1959年、1968年市府因開闢道路曾辦徵收,但當時徵收行政
程序不完備,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土地仍掛在私人名下,直到北市捷運局要蓋捷運時重複
辦徵收,但1980年曾修正「土地登記規則」,只要市府徵收私有土地,地政機關都會遵照
行政程序,不會再發生這種情況。
張治祥強調,這些案件並非發生在長柯文哲任內,目前已訂定SOP,未來所有公共工程土
地都要先清查是否有徵收,有徵收補償紀錄就不會再辦徵收,目前有爭議的案件循司法管
道處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bvffmn3
6.備註:
1959, 1968年 一堆人都還沒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