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護理師11時11分拔管回家 母嘆:酒駕

作者: direct (【強迫練鐵頭功】)   2020-12-21 14:28:55
台灣法律就是一整個在基礎邏輯上亂七八糟
喝酒開車-減少判斷能力,造成危害機率增加,加重處罰。
吸毒、喝酒、有精神病不吃藥殺人-減少判斷違法能力,減刑或無罪。
兩個一樣減少判斷能力,結論卻完全相反。
要我說,就該從環境制度上不要給增加危害的機會,不然都減少或喪失判斷能力了,哪會想到處罰多重!
※ 引述《jk182325 (萬里花我老婆)》之銘言: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市立安南醫院21歲鐘姓護理師,12月1日凌晨下班騎車返家途中,遭20歲溫姓男子無
: 照酒駕撞飛,鐘女頭部重創送安南醫院搶救,經21天搶救鐘女病況惡化僅靠機器維生,家
: 屬21日上午11時11分忍痛拔管,「留一口氣」回家。
: 鐘母說,酒駕實在判太輕,大家都不會怕,但受害的都是無辜家屬,她強調,酒駕肇事應
: 該重罰,才能遏阻或減少酒駕發生。
作者: wetland (dox)   2020-12-21 15:06:00
怪誰?怪自己選的立委只會咆哮啊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0-12-21 15:49:00
喝酒加重不是法理,是刑事政策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0-12-21 15:52:00
酒駕現在是有加重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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