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一下汽車車速計算
udn 影片連結: https://bit.ly/3pj8Skx
這段影片共掃過 24 個車道線
第一個車道線完全離開視野時間 0.266
最後一個車道線完全離開視野邊緣 8.293
完全掃過 23 個車道線共花 8.027 秒
每個車道線 10 M 共經過 230 M
230 公尺 / 8.027 秒 ~= 28.653 公尺/秒 ~= 103 公里/小時
以上為行車紀錄器時戳正確的情形下的計算,可以下載影片自己逐偵驗證
附註:
影片起始點 google map: https://bit.ly/38ps3lF
車禍發生地點: https://bit.ly/2WC3bBC
※ 引述《uavan (ㄚ兵)》之銘言:
: 肇事汽車車速明顯比旁車快非常多,
: 影片中肇事汽車10秒鐘經過28個車道線,
: 每個車道線距離10公尺,
: 也就是10秒跑280公尺,
: 換算成時速是100.8公里。
: 機車在5秒前看到肇事汽車,
: 是在140公尺距離,
: 如果汽車不超速,5秒後還有56公尺距離,
: 但是他超速了40公里,所以撞上了。
: 機車不違規左轉,事情就不會發生,
: 汽車不嚴重超速,事情也不會發生,
: 雙方都有責任,
: 先不考慮時速100的車子會讓穿越馬路的用路人很難抓距離,
: 退一萬步想,汽車不超速死者頂多是被時速60公里撞到,
: 而不是被時速100公里的車子撞到,
: 動能是2.8倍,致死率差非常多。
: 而且超速40公里,已經是公共危險罪了,
: 這樣算起來肇事汽車的責任應該是大很多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