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統一超商飲料喝到木屑

作者: 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嗎 衷心感謝)   2020-12-22 03:33:34
※ 引述《ndhuwei (turtlenick)》之銘言:
: 事情發生在兩個月前啦,不過今天才告一個段落
: 10/23去台北市某門市,換了一杯之前在官方APP買好的冰淇淋紅茶
: 邊喝邊走去A捷運站,進站前喝到剩最底下的冰塊、冰淇淋和一點紅茶(大約剩1/5)
: 因為進站後就不能喝了,搭車時就提著順便等底部融化
: 等到出B捷運站閘門後,馬上脫口罩要趕快喝完丟垃圾回收桶
: 結果嘴巴覺得有異物,舌頭也一陣刺痛
: 把東西吐出來
: https://i.imgur.com/ipoqfUy.jpg
: https://i.imgur.com/z7viwor.jpg
: https://i.imgur.com/AhrBknY.jpg
: https://i.imgur.com/PfbHWKB.jpg
: https://i.imgur.com/PnIoOjj.jpg
: 吐出來第一時間完全愣住
: 過了幾秒才覺得很恐怖
: 如果卡在喉嚨怎麼辦?
: 當下立刻打電話給0800客服
: 同時讓最近的一家門市拍照回傳
: 一小時後原門市的區域組長回電了
: 稍微釐清狀況後,表示之後會再聯絡
: 隔天其實也有通話,但不是重點
: (此時已知道我有受傷)
: 然後也有去看診啦,確認舌頭和口腔有劃傷
: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個工作天(10/27)
: 品保單位的人打來說公司方想跟我協商
: 表示地點想約在原門市
: 但因為之前聽聞統一其他事情
: 所以我要求要讓我錄音錄影(不會公開)或是約警察局,說要再回去問
: 第四個工作天(10/28)
: 區域組長打來說他們問過警察局,警察局說建議去調解委員會,我表示調解委員會要等很
: 久,而且因為之前因為其他事被摸過頭,不太想要,且門市錄音錄影要跑公文,目前還沒
: 同意,因此我主動提了一個公共開放空間,然後要求讓我錄音錄影,組長說要再回去問
: 第五個工作天(10/29)
: 變成一個區域主管(組長的主管)跟我聯絡,表示確定無法在門市錄音錄影,開了兩個地
: 點,一個是之前提的調解委員會,一個是他們在深坑的辦公室,而且不能錄音錄影
: 我表示有點不開心,因為我之前都否決過了這兩個性質的地方了,結果統一還是繼續提這
: 類場所,主管表示會再反映上去
: 第六個工作天(10/30)
: 這天我們來回通話好幾次,原本差點被說服要去調解委員會,後來想想還是不要
: 主管才說他們的底線就是不能錄音錄影,我說那既然如此我可以配合去其他開放場所然後
: 不錄音錄影
: 但統一超商還是一直堅持要在調解委員會拒絕我提的開放空間
: 後來才又說是上層希望能在政府第三方公正單位協商,最後達成共識,我透過行政院消費
: 申訴系統,進到消保協商,但會等很久
: 第七個工作天(11/19)
: 接到主管電話,表示有收到消保官那邊的公文,說我的訴求有提到想大概知道會賠多少,
: 主管說統一跟攪拌棒廠商討論過後,初步決定會賠償3000元
: 我當時其實沒有設立我確切的金額底線,但覺得前面協商地點卻喬那麼久,只賠3000實在
: 太沒誠意,只好跟主管表示我認為跟我的認知有段落差,主管詢問我我大概會請求多少錢
: ,我表示至少會破萬元,主管表示會記錄下來再回去討論,協商時再詳談
: 12月初收到北市府法制局公文,預計今日到北市府消保中心開協商會議
: 於是到了第八個工作天(12/21),也是事發後近兩個月,我們雙方終於見面協商了
: 統一超商來了四個人(組長、主管、法務、品管)加一個廠商代表,共五個人
: 統一一開始還是說要賠3000元(攪拌棒廠商提供)
: 我拿出判決(詳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消上易字第 1 號民事判決)做為請求依據的參考
: 但我知道判決是個案,而且協商就是要好好談所以不會開到判賠金額,不然統一就讓我我
: 就直接提告就好,反正他們有的是資源
: 於是我就開了五萬讓統一砍
: 此時攪拌棒廠商就說他們公司每年生產幾千萬枝攪拌棒
: 全台好幾家都是用他們家的
: 而且生產有經過國家認證、品管很嚴格等,如果有問題統一怎麼可能用他們家的?
: 然後統一也說他們製作冰淇淋紅茶也按照流程等
: 但還是表示對我造成困擾,可以再加統一超商提供的3000元精神賠償,共6000元
: 但我後來我還是表示不能接受,結果統一就跟攪拌棒廠商離開協商室私下討論(有經消保
: 官同意),我以為金額會被稍微有幅度地提高啦,但進來後統一說他們可以再加2000,變
: 成8000元
: 我聽到後覺得還是不太能接受
: 此時攪拌棒廠商就用台語打算跟我說道理,但被我立刻打斷,不過他還是簡單講了一下,
: 然後說他們那邊也可以加2000
: 也就是統一跟攪拌棒廠商各出5000,共1萬
: 消保官問了我的想法
: 我想了一下,想說雖然對方應該是套好的
: 討論回來後才會一直在擠牙膏顯示有在讓步
: 所以我也直接攤出我的底牌
: 直接講明1萬5千是我的底線
: 原本想說可以再調彼此5000元落差的金額
: 但可能是我用了「底線」一詞讓對方認為沒有空間再調整
: 結果統一的法務就直接搖頭然後伸手示意不要再談,於是協商就破局了
: 今年全聯也有發生食物裡面有異物的狀況
: 當時有不少人質疑當事人開「夫妻一個月月薪」的金額做為賠償的依據,所以我就先交代
: 我的請求依據是參考文中提到的判決,避免討論到後來模糊焦點
: 另外雖然可能會被質疑在情緒勒索,而且也不是統一造成的,但我本身有二尖瓣脫垂/輕
: 度閉鎖不全(構造問題無法藥物治療,半年追蹤一次)且有焦慮症病史,在一開始跟統一
: 溝通協商地點時,壓力真的很大
: 每晚都睡不好,想到這件事心臟都會像懸空那樣漏拍,且如果一開始直接說預計賠3000元
: ,而不是協商地點喬了四天,最後還拖了兩個月進到消費協商程序的話,
: 3000元我是可以接受,但一個如此龐大的企業跟我喬協商地點喬那麼久,最後只開3000元
: ,實在沒辦法接受
: 有人可能也會疑問,為什麼要把協商內容和過程講出來,但如果這件事上新聞的話,統一
: 勢必會出來澄清說有跟我協商過但是破局,倒時肯定會被質疑是否獅子大開口等等,不如
: 一開始直接說清楚
: 既然都已經在協商談到錢了,我不會假惺惺說我不在乎賠償金額的大小,該談的還是要談
: ,主張的金額也是有參考依據,不是漫天喊價,我也真的覺得這件事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 和影響。何況統一也不是第一次爆發食安問題,而且規模這麼大的企業,更應該最好食安
: 管理,沒人會預料到喝個超商現做飲料也能喝到木屑還被刺傷吧?
: 結果協商時感覺早就設好金額但還是慢慢擠,我能理解協商者一定會盡量幫公司省錢,擠
: 牙膏也是協商基本技巧,但我們不是在談利益,而是在談賠償,這樣只會讓我覺得沒有真
: 正想要負責;而且最後輪流加碼那段真的讓我感覺根本在套招,對我而言真的覺得很不舒
: 服
: 雖然我協商後聽消保官建議,立刻申請消費調解了啦,但我也不期望統一下次會開多少,
: 尤其是我把飲料裡面有木屑的事情爆出來之後
查了原po在八卦版還有法律板的發文
加上你這篇 有不少模糊地帶的案例
結果特別在八卦發上來 公審的文
真是特別 一個人一年內可以有這麼多跟這麼法律訴訟有關的事
我先提醒自己 莫忘督割。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公告期限是否太短
時間Tue Oct 20 12:40:30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店家擬定的和解書欺人太甚的卦
時間Thu Aug 27 02:48:05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高檢署再議駁回的理由立基有誤的卦
時間Tue Jul 7 14:35:24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麥當勞身為速食龍頭會掀起違法風潮嗎
時間Sun May 10 10:01:07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爆卦] 行政院授權業者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禮券規範
時間Mon May 4 13:04:32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有沒有大苑子常常違法的八卦
時間Mon May 4 01:23:20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店家變更套餐內容未事先告知客人
時間Wed Sep 9 13:59:17 2020
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自行車穿越道路權以及事故討論
時間Tue Jun 16 01:41:05 2020
八卦板發文
#1VZcf0p8
#1VHgvdbb
#1V11UkIS
#1Ujs1cTs
#1Uhw9YIw
#1UhluAxs
法律板
https://www.ptt.cc/bbs/LAW/M.1599631159.A.F1F.html
https://www.ptt.cc/bbs/LAW/M.1592242867.A.CA3.html
※ 編輯: Thaichonburi (36.228.88.97 臺灣), 12/22/2020 03:36:04
※ 編輯: Thaichonburi (36.228.88.97 臺灣), 12/22/2020 03:36:46
作者: aquariuschi (安迪)   2020-12-22 03:39:00
超級多件誒天啊
作者: RLAPH (西表山貓)   2020-12-22 03:42:00
我都遇不到 QQ
作者: gungunham   2020-12-22 03:45:00
推文小心
作者: 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嗎 衷心感謝)   2020-12-22 03:48:00
二樓 我也遇不到。QQ
作者: toomtoom (monteport)   2020-12-22 03:49:00
看來是人的問題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20-12-22 03:50:00
不錯ㄟ開始檢討人了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0-12-22 03:53:00
舌頭鑲金的不行嗎? 沒賠個十來萬實在過不去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3:55:00
我念研究所的時候有一個三十幾歲的室友,玄奘法律系畢業後一直沒工作,職業考生,做人也是超那個,帶朋友來我房間作客幾小時還要多給他十元,因為說多一個人水電費會多用XD他可能覺得全世界都欠他,我都懷疑484哪天跟他再樓梯間擦身而過還要被他告,佔用到他使用樓梯的權利,他本來可以享有一整條樓梯的路權的
作者: eyeworm (上邪)   2020-12-22 03:56:00
沒想到你有被噴的感覺,看來你很敏感呢,哈哈不知道你有沒有訴訟經驗可以分享?能提到鍾楚雄看來也不是弱者 甘拜下風
作者: woogee (woogee)   2020-12-22 04:02:00
這間本來就很愛賭消費者會自己吞下去https://disp.cc/b/163-bA38
作者: socialheric (賣剎)   2020-12-22 04:02:00
你好細心喔 還真的去找資料
作者: woogee (woogee)   2020-12-22 04:04:00
然後又遇到原po這種平常比較常走法律途徑的人就會爆炸啦一個巴掌拍不響https://www.ptt.cc/bbs/CVS/M.1565700484.A.950.html#1T-sKJBS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4:12:00
建議直接叫統一包他這被子的醫療費好了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2-22 04:13:00
開始檢討受害者了,很棒。然後請問所謂模糊地帶為何?所以你認為我這案證據不夠多嗎?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4:15:00
我受害所以統一要連同我人生其他缺憾一起賠償我 不管啦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4:17:00
我上次去買吉士堡 牛肉沒煎熟 害我弟咬了一口才發現 當時應該要叫他承包幾十年醫藥費了吧他只賠了我第一個漢堡 然後說如果不適醫藥費會全出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0-12-22 04:19:00
你各位早餐店皮繃緊 我要去吃蛋餅割舌頭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4:19:00
其實重點是我跟我弟買一樣的 我吃完了 不知道是我沒發現還是我的沒問題怕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4:20:00
我也在台南某小吃店吃過洗碗用的鋼絲,我是受害者欸 ,所以價碼要我說了算,不可以檢討我喔
作者: ndhuwei (turtlenick)   2020-12-22 04:21:00
很多案我根本不是當事人好嗎(ex麥當勞 交通局)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4:22:00
討論區也不可以出現我不喜歡的意見,不然就是檢討被害
作者: CS0000000000 (喵老師ASMR)   2020-12-22 04:23:00
推文小心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4:23:00
者好了啦 大家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 您就等判決出來再po上來讓大家分享就好了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4:27:00
我昨天吃蛋餅我說一點辣 他聽成辣一點 昨天棒賽肛門有點燒該求償了吧
作者: scrwer (我不是浪人是很浪的人)   2020-12-22 04:28:00
我比較想知道 有證據表示木屑是員工疏失弄進去的嗎給我一雙免洗筷 感覺要弄多少木屑都可以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0-12-22 04:34:00
我先說我當然相信原po是真的吃到木屑,但是您說的監視器證據也許也不足以證明什麼,不然其他有心人士(非這次事件當事人)只要缺錢就含著木屑,走到監視器下面喝一口飲料再把木屑吐出來,484這個月就不用上班了?
作者: woogee (woogee)   2020-12-22 04:40:00
這間的SOP我看大概就是1. 收到客訴,罐頭回應先賭賭看你對這件事情多重視2. 你進一步表達不滿or上網po文,才慢慢拖著說有誠意和解然後用一個很看不起人的金額/態度要把你摸頭摸下去3. 摸不下去就開始軟硬兼施,威脅你影響商譽要吉你4. 法務開始跟你玩,另一邊開始用公關洗地這種處理方式真的會讓人很火,但一般消費者又拿他沒轍就是每次這套SOP都奏效,才常常這種消費糾紛都這間他們根本有恃無恐在2通常這樣一搞就幾個月了,一般人想想算了就吞到3有些人怕被告就刪文了(像上面貼的便當事件)
作者: g80123 (麥考姚)   2020-12-22 04:58:00
倒霉鬼是你?
作者: Lazy0322 (Lazy)   2020-12-22 05:02:00
這頻率…只能說莫忘督割
作者: leejack30   2020-12-22 05:11:00
提醒大家小心品保蟑螂
作者: kobe143 (kobe143)   2020-12-22 05:48:00
Q_Q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20-12-22 06:01:00
啊他不就法律系的,討論蠻正常的啊
作者: yafx4200p (八仙果)   2020-12-22 06:16:00
作者: samnpc   2020-12-22 06:19:00
常常遇到應該要去拜拜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0-12-22 06:23:00
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 他有焦慮症史 所以要多賠一點
作者: colan8 (′◎ω●‵)   2020-12-22 06:23:00
這頻率有很奇怪嗎? 檢討被害人? 法律系出身觀察敏銳正常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20-12-22 06:24:00
在路上被叭一下 應該也可以求償囉?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6:26:00
原文一開始還算正常,後面協商環節發現要不到錢就又開始東
作者: Lumia5566 (1020)   2020-12-22 06:27:00
原來是職業__棍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6:28:00
扯西扯,PO這篇文感覺也是想要鄉民幫他想辦法拿錢。
作者: scrwer (我不是浪人是很浪的人)   2020-12-22 06:30:00
因為PO文帶風向是有用的這種文都差不多 你跟他不同立場的話 他就說你帶風向質疑他 就扯你檢討受害者跟上次笑氣那個差不多
作者: ga652206 (Sing)   2020-12-22 06:50:00
他有時間去搞這些也真的滿閒的
作者: kylie720 (戀戀真言)   2020-12-22 06:57:00
原文在cvs版,可以去朝聖跟這寫的不同,也好幾個版友提其他意見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7:01:00
好幾篇文都看過,簡單來說就是想把事情鬧大拿錢,法律是拿來保護權利,而不是拿來當武器四處攻訐的欸。
作者: Dedian (迪安)   2020-12-22 07:10:00
有些人真的是去哪都認為別人在搞他,到處告
作者: saskuran (beyourguard)   2020-12-22 07:15:00
推文要小心……
作者: ceylon0614 (缺角圓)   2020-12-22 07:16:00
看戲的鄉民講的就是妳
作者: ym951305 (流浪貓)   2020-12-22 07:17:00
時間多讓他爭吧 多說無益
作者: ceylon0614 (缺角圓)   2020-12-22 07:21:00
如果沒有原po和其他受害消費者出來po有能見度的文,一般人根本想不到統X的消費糾紛SOP是這麼的糟糕,頂多知道他們會摸頭而已
作者: cck525 (′˙ω˙‵)   2020-12-22 07:26:00
我不覺得這篇有什麼問題可能很多人沒看過什麼都告的訟棍
作者: Pluviophile (Pluviophile)   2020-12-22 07:35:00
法律系出生到底有什麼問題,你不懂自己的權益不代表別人不能維護,檢討被害人是在?
作者: amy5417z (BIG_mama)   2020-12-22 07:36:00
原來是proㄉ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7:42:00
他那個一萬五千元真的把整篇文的格調毀了,想拿錢,就證q明你實質損失,想為了食安,就發起聯署寫信給統一要他們用更好的調棒。
作者: fiveminutes (5MIN)   2020-12-22 07:44:00
台灣有一年限定被害次數啊,超過都是被害人自己責任,會被鄉民檢討啦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22 07:44:00
其實我真的沒辦法同情這種的 很明顯漫天喊價 其實沒這麼多損害何來賠償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7:45:00
想檢討對方做事有問題,旁觀角度對方可是勞師動眾,還是覺得對方要隨call隨到,事情不用做了,配當事人上法院就好。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7:46:00
我們都支持原原po討回公道好嗎 不論他的金額多少都是支持的歐 嘻嘻
作者: scrwer (我不是浪人是很浪的人)   2020-12-22 07:46:00
奇怪了 被害有必要發文上來給人檢討?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7:47:00
支持原原po直接求償統一1%股份 已是警惕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12-22 07:47:00
一個攪拌棒破損沒誤食 一直往上喊到一萬還不知道該收了人家當然也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7:48:00
*以示
作者: garden ( )   2020-12-22 07:52:00
當下不發文,又或者等到整件事情處理完再發文,而是金額談不攏才上來,其心可議。
作者: billybbb   2020-12-22 07:54:00
啊又怎樣
作者: ai2311 (assa)   2020-12-22 07:55:00
我等等先去買一杯抽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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