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強人經理批「豬隊友」、「小學生級」 男部屬怒告公然侮辱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2/01/phpIDpQ6d.jpg
高等法院認為,女強人經理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
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職場上出言指責部屬,雖然可能乃無心之舉,卻可能讓部屬有
遭到羞辱的感覺,而引發不快,甚至對簿公堂。
我國官股銀行總行的一位女強人經理小芳(化名),因對男部屬志強(化名)的工作表現
不滿,在辦公室、會議等地,以「每個人都不希望有豬隊友」、「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等
話諷刺志強,志強覺得受辱提告;高等法院認為,女強人經理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
,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小芳是大型官股銀行台北市總行的女經理,為志強的直屬主管,由於小芳對志
強的工作表現不滿意,竟於去年11月20、26日和12月7日在辦公室、開會場合,直接指責
志強「你的腦袋有沒有出狀況啊?」、「你還能做什?跟我們的差距太大了,對我們來講
,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我什麼工作都不能給你」、「每個人都不希望有豬隊友」等話。
志強認為女經理小芳已涉嫌對他犯下公然侮辱罪犯行,因此提告。
台北地院認為,小芳指責志強時,語氣平和,並非有意使其他同事聽到他能力不足,而是
基於一個主管的職責,對於部屬的工作表現表達評論,並非人身攻擊,因此判小芳無罪。
志強不服,委請檢察官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採信一審見解,認為女強人經理小芳只是對男
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且告訴志強,個人的表現會影響團隊的合作和表現,並非對其人格有
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8081
6.備註:
公部門裡面還不少小學生程度的老害,不知道請來創啥潲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