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銘言:
: 接著再稱和陳有「不倫關係」,陳邀她殺妻,最後說她「想結婚」,才以「計中計」殺害
: 陳進福夫妻以脫離掌控。刑事部分,謝依涵經最高法院確定為無期徒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14942
: 前一個敗訴理由很好笑
: 說陳進福有異樣,呂沒去關心,導致失去兩次救人機會
: 欸 不是 店內和陳最熟的就謝依涵
: 除非知道謝就是兇手,一定是派謝去關心,哪來的機會救
: 現在敗訴理由是說前一次呂沒在"是否在店內昏迷"爭論過
: 代表已經定案
: 雖然法律上是這樣玩啦
: 但前一次攻防重點是有沒有關心陳啊
: 有夠衰
這其實是傳統所謂的道義責任
謝依涵本身賠不出來所以要找個人來出
當然判決的時候不會直接說這是道義賠錢,但就會羅織各種神奇的理由去賠
Q1: 死者之一是誰的姘頭?
謝依涵的
Q2: 死者當時為什麼去咖啡店,單純想消費?
否,是謝依涵私下邀請來的,還擅自用店內資源免費提供咖啡
Q3: 咖啡廳有人睡覺很奇怪嗎?
否,正常到不行,去叫人有些還會生七七
Q4: 死者精神不佳讓謝依涵負責照顧有問題嗎?
否,死者本來就跟謝依涵超熟,不給她照顧要讓誰照顧?
Q5: 所有的店老闆都應該隨時盯緊雇員是否有密謀殺人意圖嗎?
法官表示是,你應該用上帝之眼結果論來保證你的僱員沒有密謀殺人
這法官從頭到尾都是用結果論啊
從頭到尾用「你明知謝依涵要殺人怎麼不阻止」的思維羅列罪狀
如果你開了店,請了員工,你必須每分每秒緊盯所有員工的一切私底下小行為
如果有客人在店中睡著,你必須立刻猜到是你的店員下藥,立刻報警戒護送醫
必須要做到這種程度你才能開店,不然沒事就要賠個錢
所有員工進來的時候也必須簽一張保證書「我絕不私下邀請朋友來店裡,下藥殺人」
最好還要保個險,叫做員工私下密謀殺人險
當然能考上法官的都不會是智障,正常來說應該不會用這智障邏輯智障思維
所以唯一的解釋就只剩下法官想要找個人道義賠錢,所以羅織罪狀讓倒楣鬼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