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這個案子蠻懷疑罰錯了,
: 依5月的自主管理規定,
: 是可以「正常生活」,
: 只是要「儘量」避免公共場所,
: 並不是禁止。
: https://i.imgur.com/AbxEXkl.jpg
: 吃火鍋,換個詞就是「吃飯」,
: 你説她不能去火鍋店之類的餐廳,
: 那小吃店呢?
: 路邊攤呢?
: 河邊烤肉呢?
: 夜市呢?
: 吃飯皇帝大,她吃飯才去公共場所,
: 這樣還不夠「儘量」?
: 我的意思是記者們是不是又搞錯重點了?
: 有沒有處分全文or截錄?
是不是昨天最新的規範所以變嚴了?!
可是不是法不溯及既往嗎?!
這個罰一萬是不是罰錯了
要罰也是今天開始
居家隔離14天滿還在自主健康管理中的趴趴走就罰
還在自主健康管理千萬不要挑戰天網
就乖一點再待滿七天吧
不要為了聖誕節為了跨年把自己當成箭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