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本人在ndhuwei 發文內部分推文不當造成造成原PO的不愉快深感抱歉,我不應該在推文
: : 內表示「獅子大開口不成就等著長期抗戰吧」,再次向原PO抱歉。
: 原來肥宅我並不孤單
: 我有收到站內信通知 不道歉就要去警察局版聚了
: 這邊有已經確定要一起的鄉民嗎?
: 尋求法律救濟 絕對是每個人的權利 畢竟憲法16條有保障人民訴訟權滴
: 這邊就直接回你 反正你一定會看的
: 我就不道歉 要提告你快去
: 你信裡面附的關於刑法310、311條的法律意見書 看得出來都是你自己寫的
: 我建議你"尋求救濟"還是要找專業律師撰狀為先 不然成案的機率等於0
: 我這邊讓大家看看我到底噴了什麼要被告 以免未來觸法
: 推 swgun: 其實我真的沒辦法同情這種的 很明顯漫天喊價 其實沒這麼多 12/22 07:44
: → swgun: 損害何來賠償 12/22 07:45
: → swgun: 一個攪拌棒破損沒誤食 一直往上喊到一萬還不知道該收了 12/22 07:47
: → swgun: 人家當然也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12/22 07:47
: 推 swgun: 再去看了一下自述有誤食 劃破口腔 但沒有看到驗傷單或診斷 12/22 09:49
: → swgun: 書 12/22 09:49
: 噓 ndhuwei: 請問就醫單據我有必要在這公開嗎?現在挑這個毛病會不會 12/22 09:53
: → ndhuwei: 太好笑 12/22 09:54
: → ndhuwei: 你因為我沒有放在文中就質疑這個,是不是等等又質疑二尖 12/22 09:57
: → ndhuwei: 瓣和閉鎖不全也是我「自述」? 12/22 09:57
: 推 swgun: 奇怪了我有指控你什麼了嗎 我只敘述我看到的部分 這麼森7 12/22 10:06
: → swgun: 7 12/22 10:06
: 我一開始7:44推文的時候我以為本事件是沒有誤食 所以認為賠償金額應該沒到這麼多
: 我後來才確認可能不是這樣所以才再次推文 結果還被你砲
: 不想跟你吵就算了 結果還直接寄信來要求限時道歉否則提告
: 我邊緣人就沒朋友 時間特別多 上法院不用跟我客氣的 真的
: 本篇推文自己小心阿 我可不想花自己時間幫人釣魚
我覺得PTT很奇怪耶~
難道大家可以接受飲料中出現木屑?
萬一吃進去死掉誰要負責?
如果這是在美國的話
早就賠個幾百萬了
可是在台灣 呵呵
$3000就要打發你 你吞得下這口氣?
今天難得有人跳出來要對大財團宣戰
PTT一堆人不挺就算了
反而還一大堆人開酸?是怎樣?
都站在大財團那邊了嗎?
不只被蟑螂入侵 還這麼會檢討受害者
難怪PTT被低卡押在地上摩擦 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