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媽媽嘴」老闆要連帶賠 提再審還是

作者: gyGirl   2020-12-24 03:28:59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Joker3 (丑角3)》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媽媽嘴」老闆要連帶賠 提再審還是輸
: : 時間: Wed Dec 23 16:48:26 2020
: : 媽媽嘴的確是個法律攻防上很有趣的爭議點
: : 我覺得是能讓開店的人更注意某些重點
: 這不是重點,這基本上是笑話
這不是笑話,而是你我的口袋
基本上媽媽嘴的吵點就是你的員工上班時間跑去殺人
老闆要不要賠這件事
客人在你的店內消費被員工下藥
你竟然不知道
賠!這要賠!
客人在你的店內消費結果被下藥了
還被你的員工抓去殺
該不該賠?
你身為公司的老闆難道沒有在乎員工工作時在做什麼嗎?
你的員工下藥了如果哪天迷姦了妙齡女子
那妙齡女子可以對公司老闆要求索賠一樣的道理
因為現在的法龜你知道的
你如果在路上被撞到
撞你的那個人不是8+9而是上班族
事實上如果上班族脫產是有辦法跟上班族的公司索賠的
法源依據自己去找
所以哪天你在半路上被熊貓撞到如果熊貓賠不起你搞不好還可以跟熊貓公司索賠
是一樣的道理
真正的爭議點是
你的客人意識昏昏沈沈
在你的店裡
你可能就叫謝依涵去扶他
但是你有沒有繼續關注接下來謝依涵和客人的動向?
如果你只是叫謝依涵去處理但接下來的事就不理了
也沒有在下班前調查客人處理得怎麼樣了
也沒有做任何的報告或檢討
結果原來客人是被員工殺了
這樣呢?
很顯然你的營業上確實有缺失
: : 主要爭議
: : 1.受僱人是否在執行職務中不法侵害
: : 2.雇主是否有盡相當之注意
: : 至於是否直接謝依涵受雇對象到底是誰這比較無爭議就不看了
: : 其實重點就在於雇主-呂炳宏在第2點的攻防輸了
: : 主要有
: : 1.103年度重上字第406號損害賠償事件103年7月28日準備程序期日,
: : 就所詢「謝依涵平時考核資料有提出來過嗎?」
: : 答稱「我們沒有做這種資料」等語
: 當這個被列入重點時就代表是很明確的笑話了
: 請問有任何一家公司的考核包含員工是否有密謀殺人的犯意?
: 很好笑對吧,但台灣的法官居然認為這應該包括進去
: 公司的考核內容基本上只能針對職務內容,把私人領域加進去都不行了
: 那法官怎麼會覺得考核與否可以讓一個店老闆發現員工想要密謀殺人?
: 這就是笑話,為了羅織罪名而為的笑話
: : 2.陳進福夫婦二人昏昏沉沉 本來想去幫忙
: : 但因為急著打掃 又認為店長謝會去幫 所以沒理會
: : 後來夫妻不在 店長也不在 覺得奇怪但也沒處理等
: : 導致
: : 足見被上訴人對於顧客於店內發生狀況,或身體不適時應如何處理,
: : 並無建制一套通報及處理流程,亦無對於身為店長之謝依涵及其他員工,
: : 有無即時、妥適處理顧客突發之身體異常狀況,建立監督之機制,
: : 簡單來說 呂很早期的的自答
: : 就已經讓自己陷入民法188的範圍裡
: 法官跟檢調可以證明呂看出死者被下藥嗎? 顯然不行
: 光一個昏昏沉沉就是過失? 睡覺不管也是過失?
: 現實的世界中別說咖啡廳,連快餐店都有一堆人別說昏昏沉沉而是直接睡下去
: 所以以後看到有顧客精神不好就要報警嗎? 法官:Yes
: 所以以後看到有顧客睡著了就要報警嗎? 法官:Yes
: 所以以後看到精神不好的顧客走了就要報警嗎? 法官:Yes
: 所以以後看到跟顧客私下有親密交情的僱員去照顧就要報警嗎? 法官:Yes
: : 後面幾次的攻防都是強調自己有相當之注意
: : 但一直沒有更新的證據(被打臉)
: : 屢次敗訴
: 法官從頭到尾都用結果論,從一開始就知道謝依涵要殺人來論
: 除了敗訴還能有別的選項嗎?
: : → Arnol: 一家咖啡店 要列什麼員工殺人處理流程SOP? 笑死鄉民寶寶 12/23 16:53
: : 其實辯論攻防是
: : 是呂提說自己有在做員工訓練
: : 但並沒有相關資料
: : 而在案發當下
: : 也自己承認過有發現異狀
: : 但態度模稜兩可
: : 沒有一套處理店內狀況的做法
: : 所以呂說的自己有進行員工訓練這點
: : 不成立
: : 故吃下188
: 根本唬爛,不管有沒有進行員工訓練
: 內容都不會包含訓練員工不要私下密謀殺人
: 也不會包含訓練員工怎麼監督是否有同仁私下密謀殺人
: : 推 ShaggyDogg: 員工訓練中還要特別叮囑不能殺人嗎 12/23 17:09
: : 倒不是這樣
: : 其實應該這樣看
: : 謝的確透過執行職務時下手
: 事實上謝是用私人名義把對方邀請過來的
: : 而你又提不出你有進行員工訓練
: : 例如如何考核員工
: : 該注意什麼
: : 和店內發生異常
: : 該怎麼處理的相關證據
: 一樣是上帝結果論的想法,但如果沒有上帝結果論
: 難道員工訓練會說:如果你看到店長去照顧她好朋友,就趕緊報警
: : → shamanlin: 想睡覺的客人由他們的熟人帶走照顧需要報警嗎 12/23 17:13
: : 應該說
: : 店內的人昏昏沉沉
: : 表情奇怪
: : (呂自己早起提到 建議看判決書)
: : 然後沒處理 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 : 說急著打掃 認為謝會處理
: 如果不用上帝結果論,那就是很合理的處置方式啊
: 人是謝自己私人邀請來的,謝又是兩人的親密好友
: 那這兩個人昏昏沉沉的樣子,由謝去處理有什麼問題?
: 因為用了上帝結果論,才會覺得:謝要殺他們你還讓她去照顧?
: 所以說一堆恐龍法官就是這樣出來的
: 法官可以事後用上帝結果論來判斷你當時應該怎麼做
: 但不幸的是目前人類似乎還沒有掌握預知的能力
: 我相信呂如果有預知能力的話,就會阻止謝去照顧那兩人啦
作者: GTOyoko5566 (雞頭洋子)   2020-12-24 03:40:00
為什麼要用丹麥IP?嘻嘻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20-12-24 03:43:00
奧地利到羅馬尼亞只要一小時嗎 嘻嘻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20-12-24 03:54:00
熊貓是承攬制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0-12-24 04:31:00
丹麥IP?
作者: momoco0302 (阿力古)   2020-12-24 04:33:00
所以沒人想用更生人只要上班期間犯錯,老闆就遭殃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0-12-24 05:55:00
一篇幾毛?
作者: Anikk (安..)   2020-12-24 05:55:00
如果這樣要賠償 員工上班時間跳樓自殺 不就老闆虧死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0-12-24 06:19:00
作者: kdy (K大)   2020-12-24 06:43:00
老闆的功能是監視器?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20-12-24 06:55:00
沒錯 你講的要賠完全不合理
作者: yin7x38x3 (良)   2020-12-24 07:08:00
開咖啡廳要注意員工這麼多事?當老闆這麼辛苦?
作者: nekogogogo2 (湯濕爺)   2020-12-24 07:25:00
賠你個頭
作者: kpa788691 (嫩)   2020-12-24 07:47:00
來亂的?
作者: to1322 (usename)   2020-12-24 08:21:00
超商飲料被路人下毒 超商要不要賠?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0-12-24 08:53:00
樓上,看被誰下的
作者: ladyuno (淡江口洋介)   2020-12-24 09:50:00
路人下毒,員工沒注意,超商要賠!超商內有被下毒,統一管理有疏失,總公司也要賠統一管理有疏失,財政部卻發給他營業登記,財政部也要賠財政部亂發營業執照,總統卻沒有好好監督,全人民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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