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
雞排妹提告解約還稱當年「做壞了」 醫美診所拒撤照要反告
宅男女神雞排妹鄭家純對8年前剛出道時,疑為高雄一間醫美診所廣告代言、
換取免費抽脂手術有意見,委託律師提告解約,還在自己的臉書po文,自爆
大腿做過兩次抽脂手術,18歲時在該診所做壞了,被點名的醫美診所委任律
師葛光輝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鄭女所言並非事實,不排除提出刑、民
事告訴。
葛光輝表示,當時鄭女剛出道2個月,即找上該家醫美集團,基於支持新人立
場,診所免費提供價值25萬的抽脂手術,同年8月還贊助10萬元購買超過200
本雞排妹寫真集,她的經紀人提供10張原檔照片供診所使用,雙方已達成肖
像權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和電子信件往來為證,醫美集團決定明天對
雞排妹提告民事「違反合約」,是否求償?求償金額尚未敲定。
雞排妹今早在臉書貼文,指自己的大腿做過2次抽脂手術,透露18歲時曾在高
雄某醫美診所做壞了,只好再找信任的醫美做第2次補救,強調單純推薦另一
位醫生的醫術,沒有收任何業配。
不過,被雞排妹點名批評的醫美診所緊急聲明,2012年雞排妹在該診所進行
抽脂手術後,曾在寫真集上刊登「感謝…好喜歡現在的自己啊」,顯見雞排
妹對抽脂手術非常滿意。
診所強調由這些文件顯示,雞排妹今日貼出「做壞了」的貼文,應與事實不
符,蓄意傷害主治醫師形象的行為,已違反雞排妹與診所間的契約,業者深
感遺憾,另雙方合約未載明照片授權的使用期限,將不會撤下照片,另鄭家
純今貼文指診所「做壞了」,診所明天將對她提告。
雞排妹告免費幫抽脂的醫美診所違法使用肖像,診所拒下架將反告違反約定
,由委任律師葛光輝出面說明。(記者黃良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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