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大興趣就是聽音樂,spotify是我每天都會使用的應用程式。
每個月都會進貢微薄的一百多塊當作使用費,想說用除了買cd的方式外
用實際的行動支持創作者,因為我沒有在買音檔,都是買cd再燒錄。
不過這樣的想法就在我了解spotify的收益方式後有了動搖。
原來spotify這間公司到現在都還在虧錢、
原來收益除了分給創作者外,版權公司也會從中挖一筆。
以至於許多音樂創作者他們的音樂即使有了破萬的收聽數,
他們從中獲得的收益可能只夠買一杯咖啡,
這杯咖啡還不是星巴克,而是city cafe。
甚至於對spotify來說,越多的收聽意謂著要付出更多的版權費用,
一種越賣越虧的概念。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音樂創作者們都是抱持著怎樣的心情把作品上架到串流平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