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tokey (該起床啦)
2020-12-25 16:30:22:被屏東地院法官依違反職役職責判處2月有期徒刑
:得易科罰金6萬元。
身為軍人又是憲兵
動用國家資源去找妳
中間行政程序非常繁瑣
那些人力物力與承擔國防的風險等
結果居然只判2個月?
而且繳6萬元就不用被關......
是鼓勵大家不爽當軍人就可以逃嗎?
把軍人的使命與尊嚴放在哪?
如果我是法官
一定重判!不得緩刑易科罰金
不想做可以申情退伍啊
不想回營是哪招?
妳以為在便利商店打工喔~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9-12-25 16:30:00申請了啊
作者:
MeeToo (迷途)
2020-12-25 16:31:00人家是男人婆
作者:
likebj (嗜咬)
2020-12-25 16:40:00起碼在等1年半 就能申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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