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太陽花占領行政院 辯稱行使抵抗權無罪 檢怒駁 反萊就可以衝入總統府嗎
4.完整新聞內文:
最高法院25日開庭審理6年前太陽花學運衍生「324攻占行政院」案,蒞庭公訴檢察官朱朝
亮怒斥,魏揚等人辯稱是在行使抵抗權,主張無罪,如果因反服貿攻占行政院可以無罪,
反萊豬、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衝進總統府吃餅乾,同樣不能處罰?霎時令被告及律師們沉
默不語。庭末,審判長諭知明年1月4日續開辯論。
占領及癱瘓行政口號 構成犯罪
魏揚等人6年前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
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魏揚等7人遭檢察官起訴煽惑犯罪,一審台北地院判無
罪。
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以「衝、占領」、「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
作」等口號,煽惑他人非法侵入行政院及妨害公務,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
有罪後,魏揚等人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昨日上午召開辯論庭,邀請4名法律學者任鑑定人。辯論前,魏揚在法院外表示
,刑法煽惑他人犯罪是箝制言論自由,攻占政院是因長期下來累積的民怨,才會在當天爆
發出來,他們身為社會運動者,站出來呼籲是種責任,並沒有犯罪。
魏等人的律師尤伯祥辯稱,煽惑罪不符合比例原則屬違憲,魏揚等人因「公民不服從」不
構成犯罪。另名律師指責,當年因國民黨一黨獨大專政,才會導致民怨,走上街頭行使抵
抗權。
暴力方式行使抵抗權 德日不容
蒞庭論告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朱朝亮立即駁斥,引用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文章,認為
行使抵抗權必須謹慎,「目的不能使手段神聖」;占領政院的被告「求仁得仁」,檢方可
以認同從輕處罰,但不宜判無罪,否則是特權。
朱朝亮還援引德國及日本等國家的規範,認為公民不服從必須以非暴力方式行使,況且制
訂服貿條例的是立法院,為何魏揚等人要用暴力手段入侵行政院?
朱這時臉色沈重地反問坐在對面的律師團及魏揚等被告,如果占領政府機關可以無罪,那
民眾主張反萊豬、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衝入行政院或總統府吃餅乾、喝飲料,司法機關
也不能訴追、處罰。
辯論程序到中午、近4小時後,仍有2位鑑定人尚未發言,審判長決定改2021年1月4日再開
庭,繼續未完成的的辯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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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現在不公不義事情好多,花系列青年哪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