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修法不知有無包含監護人關係,
之前在銀行看過很多為了就學貸款吵架的,
離婚的單親的,寄養的各式各樣都有,
修法之後,是不是可以自行辦就貸,
不需監護人同意,相對的,
監護人在子女18歲之後,
是否也可解除子女的連帶保證人?
如果是的話,也是好事一件,
讓父母和子女早日各自負責,
高三秀駕照已經遜了,
秀結婚照才屌
ps
未成年犯,日本似乎比較落後,
不像臺灣如此先進,
很快就會跟英國一樣了
※ 引述《bcyeh (傑輪特)》之銘言:
: 我覺得下修到14-11是可行的啦
: 現在犯罪組織都開始計畫性利用未成年犯案了
: 大家都知道未成年不會留案底,殺人100%不會死刑也不會無期徒刑
: 這麼好用的工具,黑道、犯罪組織怎麼可能錯過?
: 既然政府不知道解決方式
: 那就是把成年下修到14或11
: 至少先把犯罪給根除
: 不然像竹東那樣的案件只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