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沒行車記錄器,
難保機車是被疏忽的駕駛直接撞上,
還是機車自己亂騎去被撞,
不過一定有人會說禁行機車,
沒上去就不會被撞。
但是請搞清楚這是兩件事,
撞人跟誤闖國道。
看到嘴塞車大重就從汽車變機車的,
其實這根本是台灣畸形法規照成的,
台灣失敗的交通教育和奇葩法規,
去限制我們不能善用交通工具本身的優勢,
就好比今天有一條摸乳巷,
瘦宅可以一次併排走2個人,
可以快速輕鬆交會通過,
但肥宅通行時每次遇到慢瘦宅在前面,
想跟他借過快速通過又擠不過,
去於是就只能在後面慢慢跟著走,
但是由於巷子主人是肥宅,
他覺得心裡不平衡,
憑什麼瘦子可以交會通行,
又每次都走的比他快,
又可以輕鬆借過,
於是規定不管瘦宅還是肥宅都一次只能一個人通行,
不得併排,
不能交會,
不可以借過,
確保大家都一樣,
然後整個巷子出入口就塞爆,
因為大家都在等排隊過巷子。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肥宅的主人減肥就好了,過不去就慢慢等。
另外駕駛素質不分車種,在台灣大部分都一樣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