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騎士闖國道遭聯結車輾斃 屍塊散落慘

作者: sweetpage (用過就回不去)   2020-12-27 17:27:28
現在沒行車記錄器,
難保機車是被疏忽的駕駛直接撞上,
還是機車自己亂騎去被撞,
不過一定有人會說禁行機車,
沒上去就不會被撞。
但是請搞清楚這是兩件事,
撞人跟誤闖國道。
看到嘴塞車大重就從汽車變機車的,
其實這根本是台灣畸形法規照成的,
台灣失敗的交通教育和奇葩法規,
去限制我們不能善用交通工具本身的優勢,
就好比今天有一條摸乳巷,
瘦宅可以一次併排走2個人,
可以快速輕鬆交會通過,
但肥宅通行時每次遇到慢瘦宅在前面,
想跟他借過快速通過又擠不過,
去於是就只能在後面慢慢跟著走,
但是由於巷子主人是肥宅,
他覺得心裡不平衡,
憑什麼瘦子可以交會通行,
又每次都走的比他快,
又可以輕鬆借過,
於是規定不管瘦宅還是肥宅都一次只能一個人通行,
不得併排,
不能交會,
不可以借過,
確保大家都一樣,
然後整個巷子出入口就塞爆,
因為大家都在等排隊過巷子。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肥宅的主人減肥就好了,過不去就慢慢等。
另外駕駛素質不分車種,在台灣大部分都一樣差。
作者: rooo2012 (幸福)   2020-12-27 17:35:00
台灣國土規劃問題比較大...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20-12-27 17:45:00
畸形交通法規+1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12-27 17:52:00
別說誤闖,高速公路光停止本身就是很大問題,尤其深夜,就算四輪慢行或靜止,都免不了被撞擊。差別在於四輪被撞不見得會死,兩輪基本上死定了。你以為上高速公路還能玩那套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不然安全測試是幹嘛用的,就是在高風險下找到安全的辦法。你說兩台大車中間會被zip,對應辦法就是不要開在兩台大車中間,誰還在討論大車的安全距離。上高速公路就靠邊,但這也只是"比較能活命",並不是一定能活命,警廣都有說,警示標誌放好,人請站出柵欄外,就算有警示標示,也難保不會被二次事故撞擊。所以與其討論機車在上面怎騎,你去討論機車能不能做到被追撞還能存活更有意義,但你我都知道不可能,肉包鐵的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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