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eewen (ueewen)》之銘言:
: ※ 引述《hw0335matt (駱平)》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基隆關務署日前查驗從美國寄來的郵包,裡頭是高濃度的大麻膏,收件人署名柯建銘
的
: : 不過,檢察官今年7月對他採集毛髮驗毒,報告出爐卻呈陽性反應,確認柯鈞耀確實
涉?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
: :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E5%BB%BA%E9%8A%98%E5%85%92%E6%94%B6%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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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備註:
: 新聞的來龍去脈沒有很清楚,我補充一下:
: 今年7月有一個從美國寄到台灣的郵包,被基隆海關發現,裡頭裝的是法定二級毒品大
麻
: 膏。郵包上的收件人,寫了柯建銘次子的英文名字及地址。基隆關發現後,依慣例把案
子
: 移交調查局航業處基隆調查站偵辦。
: 媒體報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之初,曾把柯鈞耀的毛髮採下送驗,結果柯的毛髮呈毒
品
: 陽性反應,柯鈞耀有吸毒嫌疑。依檢察官偵查的經常模式,大麻郵包的收件人,既然涉
嫌
: 吸毒,那麼他涉及大麻郵包案的嫌疑,就極為重大。
: 檢察官把柯鈞耀涉及吸毒的嫌疑和大麻郵包的案子,來個一刀切的兩分法。
: A. 把柯涉及的大麻郵包案,處分不起訴。
: B. 把柯涉及吸毒的案子,分出來要求他戒癮治療,作為緩起訴條件。
: 檢察官認為柯鈞耀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的理由,依據報載是說,檢方「衡諸常情
」
: 認為,運毒是重罪,如果柯鈞耀確有運輸第二級毒品的犯意,大可選擇其他隱密方式運
送
: 及取件,也可指示寄件的表弟,記載不實個人姓名資料以躲避查緝。
: 檢察官還認為,柯鈞耀應該不會在郵包上載明他的真實英文姓名及住處,而添增為司法
機
: 關輕易查獲的可能,從這點可以證明柯鈞耀主觀上,應不知悉表弟會確實寄送毒品至台
灣
: ,而無運輸第二級毒品的犯意。
: 這檢方「衡諸常情」的方式真是有創意,通常應該都是既然有在吸毒,那收到毒品應該
是
: 自己使用的可能性最高,這種突破常規的優異檢察官,應該要升官才對!
: 這樣台灣的司法改革就有希望了!
我知道 我知道
如果柯鈞耀因為吸毒這件事被起訴
到時就會出現以下說詞:
檢方「衡諸常情」認為,吸毒是重罪,如果柯鈞耀確有吸毒的犯意,大可選擇將頭髮剪光
,用脫毛蠟進行全身脫毛,以躲避查緝。從這點可以證明柯鈞耀主觀上並未吸食毒品的犯
意。
然後又不起訴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