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有天網會抓人」陳時中提醒3族群不准參

作者: felixchen000 (Ironic Man )   2020-12-29 11:36:44
撇開天網不談
為什麼從疫情開始到現在
疫情指揮中心都只有提到罰錢啊
刑法
第 192 條
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暴露有傳染病菌之屍體,或以他法散布病菌,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還是其實這個只能用在商品的檢查
人的檢查不適用?
還有傳染病防治法也有自由刑
第 3 條
本法所稱傳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
一、第一類傳染病: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
二、第二類傳染病:指白喉、傷寒、登革熱等。
三、第三類傳染病:指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等。
四、第四類傳染病:指前三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之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
五、第五類傳染病:指前四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各款傳染病之名稱,應刊登行政院公報公告之;有調整必要者,應即時修正之。
第 62 條
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32m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傳染病防治法不知道為什麼
沒有訂第三、四類的罰則
而且武漢肺炎看起來是第四類(?
有知道的人可以說明一下
包括羊腸機長在內,違規的垃圾
為什麼不能起訴他們,求處自由刑?
作者: rererere147 ( )   2020-12-29 11:37:00
沒地方關了吧
作者: tokight (tokight123)   2020-12-29 11:37:00
因為不是中國籍的啊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20-12-29 11:37:00
武漢肺炎是第五類三四類根本沒差 常見又容易醫治罰了也沒意義
作者: senbai (賢拜)   2020-12-29 11:38:00
武漢肺炎應該是第一類嚴重呼吸道症候群吧?嗎?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0-12-29 11:40:00
反正酸他也會被告妨礙名譽,大家什麼都不要說好了
作者: felixchen000 (Ironic Man )   2020-12-29 11:42:00
抱歉我查到是第五類了https://www.mohw.gov.tw/cp-4636-51062-1.html那到底為啥不起訴 像那個機長 確定有傳人 不就可以
作者: HsinchuKOBE (新竹KOBE)   2020-12-29 11:43:00
1.用"或"=>可擇一 2.把一群高風險關起來很麻煩
作者: felixchen000 (Ironic Man )   2020-12-29 11:43:00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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