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說的歧視
指的是"不喜歡某族群"
例如同性戀、性別、原民、人種等等
當然,如果今天有肢體或言語暴力那當然不行,畢竟已經侵犯他人了
但如果單純就是不喜歡、不願跟對方來往
像這樣的歧視,算是自由保障的範圍嗎
作者:
OPPAISuki (OPPAISuki)
2020-12-30 00:15:00這世界沒真正的自由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20-12-30 00:15:00不喜歡=\=歧視 你先釐清中文的定義吧
作者:
johncena (speshow)
2020-12-30 00:15:00不要影響到別人都是自由
作者: Besorgen (畢索更) 2020-12-30 00:16:00
跟意淫差不多。在腦袋裡不表現出來,就不會把你抓去關呀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20-12-30 00:18:00
怎樣不喜歡 不喜歡到面試會給他比較低分 就是法律約束的事項了阿
作者:
EGOiST40 (廢文海賊團船長)
2020-12-30 00:24:00是鬼島一堆廢物政確仔會把不喜歡洗成歧視,洗回去合理
作者:
Ashuya (亞修雅)
2020-12-30 00:34:00看不順眼跟歧視有什麼關係
課本有定義,有行為出來才是歧視,你不要去弄他們就只是偏見,偏見才是自由
作者:
yasopp (騙人爸)
2020-12-30 01:09:00歧視是不是自由不知道,但歧視大多是自找,看看吸毒雜交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