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真的快笑死
現在才知道結婚就是互相利用唷? 直接取消結婚制度就好了嘛
就說人性是自私的 古人發明的一夫一妻犧牲奉獻結婚制度 早就不合時宜
現代人人生越來越多選擇 越多誘惑 越自主 越崇尚自由
只會越計較自己利益得失 不想讓對方占便宜
討論到爛的月中 買房買車 全部都跟自己利益有關
越自私 越計較自己利益 就越不可能適用需要互相體諒犧牲奉獻的婚姻制度
隨著時代進步 結婚制度遲早崩壞
單身過爽爽為何要結婚吃虧?
還不如就順著人性 最適合現代人
伴侶沒錢老醜沒價值就直接拋棄換下一個
條件差的本來被甩就活該 別肖想用婚姻詐財 沒有誰要妥協誰 才能過最爽
※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離婚後財產不必再均分 民法修正案立院三讀通過改依貢獻度
: 15:022020/12/30
: 中時 林縉明
: 離婚後財產不必再均分 民法修正案立院三讀通過改依貢獻度(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 影像)
: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民法第1030條之1修正草案」,未來夫妻離婚或變更法定財產制後
: ,若平均分配有失公平或對婚姻期間沒有貢獻或協力,法院得視雙方經濟能力、子女照養
: 等因素,調整財產分配或免除分配額,不必平均分配財產,若婚前債務也不必平均分配債
: ,保障家中經濟弱勢一方,也讓離婚後財產分配更趨公平。
: 現行「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
: 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
: 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等不再此限。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
: 分配額。
: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指出,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認定標準不一,提案修法,
: 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
: 之要件,法院調整或免除分配額,讓分配達到實質公平。
: 修正條文明定,法院裁判慰撫金分配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對家事勞動、子女
: 照顧養育等付出狀況,同時對共同生活與分居時間、婚後取得財產時間及雙方經濟能力等
: 因素綜合評判。
: 周春米於法案三讀後發言表示,原本法規的原則是平均分配,並授予法官認為有失公允,
: 裁量時可以調整分配,修法後將讓法官裁量時能更有具體依據,讓配偶離婚後財產分配更
: 趨公平,以保障雙方權益。
: 蔡易餘也說,過去對於夫妻財產分為婚前、婚後,其中婚前財產衍生利息、利益沒有清楚
: 定義,過往法院判決時,往往把這部分認為婚後,成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一部分,導
: 致很大不公平跟訴訟爭議,修法後對於夫妻婚前、婚後財產調和有幫助。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1230004415-260405
: 貢獻度....不知道怎麼算
: 女孩兒生小孩很辛苦 可以算10點貢獻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