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宣布:萊豬全國統一標準「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0-12-31 12:35:48
釋字738號解釋
問題意識: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申請上開級別證須符合自治條例規定,是否合憲?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已失效)第四條第一項、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分別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特定場所一千公尺、九百九十公尺、八百公尺以上,是否合憲?
白話文:地方自治條例得否設立比中央法規更嚴格的標準?
大法官答案: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一款第一目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自治條例之規定,尚無牴觸法律保留原則。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二
限制級:……應距離幼稚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圖書館一千公尺以上。」臺北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前條營業場所(按指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包括普通級與限制級),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九百九十公尺以上。」(已失效)及桃園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公告自同日起繼續適用)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八百公尺以上。」皆未違反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惟各地方
自治團體就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之規定,允宜配合客觀環境及規範效果之變遷,隨時檢討而為合理之調整,以免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併此指明。
白話文:可以 因為中央法規標準只是下限 自得設立更嚴格的標準
釋字185號解釋白話文:本院解釋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因此738號解釋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
現在行政院說地方自治團體不得設立更嚴格的標準是在哭妖嗎?
還是說現在行政權大於司法權??
那些最愛靠么的公法學者怎麼沒出來批評?
尤其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創始人 其中兩個都是公法學者怎麼沒出面靠么啊?
難道跟自己立場相符甚至支持對象違法甚至違憲也依然默默不吭聲嗎?
作者: gginin007 (小火鍋)   2020-12-31 12:36:00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20-12-31 12:36:00
不爽來重新釋憲啊,看看是黨意大還是大法官大
作者: spzper   2020-12-31 12:36:00
黨要你吃你不得不吃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0-12-31 12:36:00
是民進黨黨意 大於所有權力好嗎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0-12-31 12:36:00
還在剁拜登那群雜魚 沒空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20-12-31 12:37:00
欸不是 板上一堆法盲 你直接白話他們才聽得懂
作者: Vassili242   2020-12-31 12:37:00
黨國大法官解釋不能約束黨,黨的決定大於一切,憲法牴觸黨也只能無效
作者: jimli (阿健)   2020-12-31 12:37:00
行政權大成這樣也是醉了
作者: leonian (......)   2020-12-31 12:37:00
表姊夫要接管最高行政法院了不是嗎?
作者: PHXD (XD)   2020-12-31 12:38:00
黨說了算 黨要你吃就得吃
作者: ghchen1978 (甚麼都不是)   2020-12-31 12:38:00
你忘了時空轉彎之術?
作者: ptta (ptta)   2020-12-31 12:39:00
黨說了算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20-12-31 12:39:00
五權憲法已死
作者: m9103232 (水裡游的魚)   2020-12-31 12:39:00
台灣加值不足,叫你吃就吃哪來廢話這麼多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0-12-31 12:40:00
問題是你知道現任大法官有七成以上是小菸提名的嗎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20-12-31 12:40:00
等著看小菸提名的大法官怎麼轉彎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0-12-31 12:40:00
黨説了算
作者: zong780405 (Tikky)   2020-12-31 12:41:00
臺灣價值:黨意>>>>憲法 懂嗎?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20-12-31 12:41:00
現在的大法官哦,自己保重,不要釋憲比較安全
作者: mjdrcb (annin)   2020-12-31 12:43:00
現在是綠共在執政 跟阿共一樣 憲法只是裝飾用的
作者: metcc80211 (metcc)   2020-12-31 12:43:00
釋憲好像都要等六年以上?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0-12-31 12:43:00
大法官會推翻之前另一個大法官解釋?
作者: allen11513 (豆花)   2020-12-31 12:45:00
會,像學生訴訟權就被推翻了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20-12-31 12:45:00
2018公投同婚都被釋憲打掉了
作者: mjdrcb (annin)   2020-12-31 12:45:00
這解釋根本是普世價值 有種現任大法官就推翻
作者: lesnaree2 ( )   2020-12-31 12:45:00
是黨大還是憲法大??你台灣價值不足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20-12-31 12:46:00
新解釋效力大於舊解釋,所以不要賭祭央乂大法官有沒有良心
作者: changefly (ch)   2020-12-31 12:47:00
我也認為會被推翻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0-12-31 12:49:00
所以如果地方訂立標準是距離100公里也算合理嗎
作者: Ben40 (來自巴哈的魚酥)   2020-12-31 12:49:00
被推翻也行啊 我想看這些大法官能用什麼理由推啊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0-12-31 12:50:00
原文有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大家是沒看到嗎
作者: happyjames55 (詹姆士5566)   2020-12-31 12:50:00
訂100公里 會選出這種腦殘議會 怪誰?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0-12-31 12:51:00
我倒想看看提出的新解釋怎麼推翻舊的 難道還是時空大法
作者: happyjames55 (詹姆士5566)   2020-12-31 12:51:00
啊 選出過半數通過萊豬的 可能本來就腦...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0-12-31 12:52:00
類比0.010ppm跟零檢出怎麼會一樣 零檢出的標準又是什麼?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0-12-31 12:53:00
綠畜仔超越憲法阿
作者: A80211ab (我愛買菜)   2020-12-31 12:55:00
你不知道大法官只是英皇肉便器嗎
作者: k23 (k23)   2020-12-31 12:55:00
作者: kokunmai (乾蝦哩)   2020-12-31 12:56:00
如果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呢?
作者: lymyuming (假象)   2020-12-31 13:00:00
黨權大於所以法律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20-12-31 13:04:00
早就確定地方可以比中央更嚴格了
作者: j1300000 (JSL)   2020-12-31 13:06:00
你沒看到比例原則?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20-12-31 13:06:00
另外地方議員縣長代表的就是地方民意 中央沒權力這樣放寬如果中央可以這樣亂搞 那要地方自治做啥?直接當皇帝就好啊
作者: p2p8ppp (給我錢)   2020-12-31 13:09:00
因為你把萊劑當毒阿 如果是補品 當然不能低於中央標準
作者: jerrykyo (めっちゃ頑張れ!)   2020-12-31 13:10:00
因為時空背景不同了,大法官肯定會做出合憲解釋的創舉
作者: bluefox0605 (開始新生活了~)   2020-12-31 13:11:00
都說拘束各機關與人民了,沒說拘束黨啊!!!
作者: okmijnuhyex (火鍋將軍)   2020-12-31 13:12:00
一定會出來說什麼只是建議不是無視憲法什麼的
作者: diiky (老蝌蚪)   2020-12-31 13:27:00
黨說了算拉,不然你要當中共同路人
作者: joesong   2020-12-31 13:38:00
某些法(綠)界(色)大老現在又裝聾作啞了
作者: easywin (簡單就好)   2020-12-31 13:51:00
黨就是憲法 你有意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