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xxar82 ( )》之銘言:
: 全台21/22縣市(新竹市沒有)
: 都定出了萊劑零檢出條例
: 大家都知道 中華民國法規依高低順序
: 分為憲法 法律 命令三個層級
: 大法官釋憲第七三八號
: 「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的標準」
: 中央與地方是「法律對法律」的抗衡 中央在這邊都沒贏了
: 然後現在中央要用一紙「行政命令」
: 來宣告地方法律無效
: 有沒有專業鄉民 解說一下
https://i.imgur.com/QTlaGin.jpg
附上南一版公民課本
你要不要回來重讀高中啊==?
釋字738爭點明明是電子遊樂場距離學校、醫院的距離,而且解釋文最後加了一段話:
惟各地方自治團體就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之規定,允宜配合客觀環境及規範效
果之變遷,隨時檢討而為合理之調整,以免產生實質阻絕之效果,併此指明。
請問這位鍵盤大法官,中央開放萊豬進口,結果地方法規訂出「萊劑零驗出」算不算是產
生實質阻絕之效果呢?
4%仔還敢斷章取義來抹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