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爭議的法規還沒完成釋憲前
: 不是還是得繼續執行嗎
: 怎麼會有
: 強制開罰,對違法的行政處分,受罰的業者可能會提出行政救濟及國家賠償等
: 是誰在誤導誰啊還是在不依法執法?!
: 推 rwhung: 你現在不就在誤導!? 01/03 09:35
: 推 rwhung: 中央已宣告地方的規定無效,在沒有完成釋憲前,你要怎麼 01/03 09:38
: → rwhung: 繼續執行 01/03 09:38
這為鄉民很有概念
一, 地方自治條例, 要送中央核定或備查:
中央不予備查, 自始無效
二, 地方要打翻這個無效的狀態, 勢必要提釋憲(這也是為什麼盧秀燕
揚言, 要提釋憲的原因)
三, 在釋憲做成(且地方勝)以前, 自治條例釋無效的
現在你一個科員依據無效的地方自治條例, 強制民眾把貨品銷毀
最好是要有郭董的身家
結論: 台中等縣市的職員真的不要選邊站喔, 傻傻的去銷毀民眾的貨品
你真的會被榨乾至少十年的存款
ps: 另外, 酸民不要糾結, 行政院說違憲, 這個詞了,...
這是口語說法, 他的意思是, 你去釋憲還是會輸的意思
口語,... 國文老師沒教, 口語會省略很多嗎?
ps: 最後, 我怎麼感覺這一年多來, 衛福部教了我們很多法律運作的常識
包括依職權告發造謠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