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案件的大小也有差啦
如果只是要告公然侮辱
對國外的VPN營運商而言,就只是私人間的小打小鬧
這種營運商當然懶得理你
但如果說透過VPN恐嚇公眾之類的危安事件,甚至達到恐怖攻擊的程度
即使在沒有司法互助的國家,警察單位若能向國外營運商說明其案件危害的嚴重性
去不斷地溝通協調,我想國外營運商還是會願意提供相關Log協助調查的
別真的以為開VPN就是無敵了
實際上並不是查不到,只是要不要查而已
※ 引述《mason710 (我不是妳想像的那麼勇敢)》之銘言:
: 1:VPN不是完全匿名好嗎?
: 警政單位去函VPN營運商要求提供log
: 然後慢慢花時間爬,就能爬到了
: 2:不過這次破獲並不是從VPN這邊下手的
: 而是ptt站方提供了那個id的登入歷史紀錄
: 然後藉由交叉比對找出發文者本尊帳號
: 簡單說是下面這樣
: 幾個月前
: 發文者開啟vpn後,登入了偷來的帳號
: 接著下線後,在維持vpn開啟的情況下
: 再登入了自己的帳號
: 導致他本身用的帳號跟盜用的帳號
: 都有使用相同vpn的登入歷史
: 接著再從他本尊帳號沒開vpn登入時的ip追查
: 配合電信業者就能找到他手機資訊
: 最後就能去查水錶了
: 3:其實是用古早的proxy都還比較安全
: 找個南美洲或俄羅斯的anonymous proxy
: 警政單位光是要找到proxy營運方都很難了
: 更不用說還要用俄語、拉丁語去函協助
: ※ 引述《s999 (999)》之銘言:
: : 高雄那個用日本VPN恐嚇公眾的被查到了
: : 為什麼我告的公然侮辱都查不到
: : 而且對方完全沒有VPN
: : 偵查隊說他是使用社區的wifi
: : 只能查到社區但是找不到人
: : 我說他還有很多IP可以查
: : 偵查隊說只能查駡我文章那個IP
: : 是案子太小不想浪費人力嗎?
: : 有相關的八卦否?
: : 對了
: : 我也不想告
: : 是對方一直嗆我漏尿不敢告
: : 還恐嚇說要找黑道教訓我
: :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