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ntasy15 (隨風漂流的雲)》之銘言
: 牴觸 / 爭議
防噓
當綠共爛屁股死全家
我先幫大法官打預防針好了
拿釋字738來適用本件萊劑爭議一定不會贏
網咖管理條例的爭點是
中央已經有最低標準50公尺限制
營業場所不得靠近學校
故地方政府可陰蒂制宜改成800公尺
這樣雖然規範更嚴 但適用上沒有牴觸中央法規
本次自治條例要求萊劑零檢出的話
會變成是中央政府以法規命令要放行萊豬 有設定安全劑量範圍
結果地方政府要求完全零檢出 實質阻絕了台灣人“享用萊豬的權利”
=牴觸中央法規
所以雖然事實上很可笑
但行政院依地方制度法在法律上函告無效 應屬合憲
法律人能寫出完全不一致的兩種見解才叫專業 最專業的才能當大法官
我是這樣認為的
: 小弟我活了快40歲,我一直以來的認知都以為牴觸跟爭議是
: 高層說不行,基層卻說可以這才叫做牴觸。就是便更寬鬆或是縱放不作為,這才是抵
觸
: 就像我們公司做生技的,法律規定只要通過GMP,但是我們又採用更嚴格的cGMP,
: 同時也申請各種ISO。這樣不是叫做做得更好嗎?
: 結果卻變成牴觸???意思就是我們不能做得更好,如果做得更好就是抵觸?
: 就像校規規定60分及格,但是班導師規定80才及格,這種更嚴的標準不是可以嗎?
: 而是班導師反而說40分就及格,班規放寬比更大的校規這才是抵觸吧?
: 還是我把20年前大學跟高中學的理則學還給老師了?邏輯概論整個亂了
: 還是我語文能力退化太多?
: 題外話:
: 性交易合法化,中央說合法阿,只要在專區,地方說沒專區所以不合法,
: 這個怎麼不套用這次的邏輯來處理,由中央強制規定地方不得牴觸呢?
: 求各位八卦學長姐們開釋,我越來越迷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