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想抓穿山甲回家養 男遭法辦獲判緩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06768
2020-12-20 10:49 聯合報 / 記者王駿杰/新竹即時報導
張姓男子今年8月騎車行經新竹縣北埔鄉台3線路旁,發現一隻保育類野生動物穿山甲在路
上,張靜徒手獵捕該隻穿山甲,將其裝進麻布袋,放置機車坐墊置物箱,不料沒多久就因
機車大燈未開遭警方攔下盤查,查扣該穿山甲(經警送交治療後已放生);新竹地院審理
終結,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張6月徒刑,緩刑2年。
法官認為,張男雖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考量張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他捕獲野生
動物數量僅1隻,且犯罪動機、目的在於帶回家飼養,與營利販售的獵捕行為有別,審酌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張6月徒刑,緩刑2年。
https://uc.udn.com.tw/photo/2020/12/20/realtime/9632959.jpg
張男今年8月騎車發現一隻保育類野生動物穿山甲在路上,張靜徒手獵捕該隻穿山甲,將
其裝進麻布袋,放置機車坐墊置物箱,不料沒多久就因機車大燈未開遭警方攔下盤查,查
扣該穿山甲。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備註:
欸幹!穿山甲欸!嗚呼!這可以養嗎!?欸蟑螂這可以養嗎!我不知道你抓回家!欸借過
借過不要跑!嗚嗚他跑掉了!嗚呼呼!喔好屌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LldftPI0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b8-TIE77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