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正海/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男童裸身遭虐 網友太「熱心」公布地址遭罰2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小3男童,去年遭生父繼母虐打,裸身上街呼救哭求,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在議
會質詢時踢爆此事,引發關注,但陳怡君今天表示,當時有很多網友在她臉書留言,且有
網友看到遭虐畫面非常擔心想要聲援,兩名網友就把男童地址給貼出來,不料卻遭社會局
開罰。
陳怡君和議員徐立信今天指出,回歸事實原由,本案虐童男童傷痕累累的畫面令人氣憤又
擔心,所以有些網友紛紛詢問地點想去聲援,便有些網友熱情將地址貼出來,目的都是想
要保護這位男童,沒想到此舉反而被社會局抓到把柄,並對網友進行「殺雞儆猴」,意圖
使社會輿論噤聲不要再談。
陳怡君說,此案最讓人失望的是,在議員質詢完後,社會局最積極的作法,竟是針對陳怡
君議員臉書爬文留言進行蒐證,並依違反兒少法對網友開罰。
陳怡君說,社會局沒有針對父母或監護人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者祭出一勞永逸
的辦法,反而對於聲援網路的民眾肉搜開罰,其實網友即使非故意但也是違法,但是行政
機關選擇性辦案,大砲打小鳥並利用警察局先約談,社會局後二次發函,很難讓人相信社
會局是依法行政,並有意願要面對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徐立信表示,社會局找網友開罰凸顯了公部門無能,找小百姓開刀欲殺雞儆猴,透過開罰
讓網友禁聲,不僅是網路文字獄,更是對所有關心男童受虐案的沉重打擊。
對此,北市社會局指出,因網友於陳怡君議員社群臉書上揭露了案件當事人的地址,有民
眾認為過度揭露保護性兒少資訊,透過衛福部長陳情信箱轉函陳情案件給台北市政府。北
市府社會局依法辦理調查,透過網路內容防護I win循線追到2名揭漏保護性兒少個資的網
友。
社會局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
網路或其他媒體,對遭受第49條或第56條第1項各款行為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
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違者社會局依兒少權法89條裁處2萬以上到10萬以下罰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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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15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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