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的水餃店 剛剛去買的時候發現他們要搬家了
旁邊的客人好奇也在問 怎麼生意做的好好的 客群也穩定了要搬走
老闆娘就說房東太誇張
租了十年來 房租漲了3倍(從2萬漲到6萬)
十年來老闆娘怕客人跑 水餃一顆只漲了兩次(一次漲0.5元)
年初打契約時
又說今年可能要再漲3000
老闆娘說她當場氣到差點中風
馬上決定搬走
聽完老闆娘氣憤的控訴
也覺得房東蠻誇張的
看到水餃店生意好 就想分紅
但人家賣的是體力活 十年來包到手指關節都變形了
房東躺著就一直漲租
百業這樣下去 漲房租 業主被迫漲物價 民眾消費意願下降
或是業主不敢漲價只好降低產品品質
對整個社會傷害根本和癌症一樣
百業蕭條 人民衰敗 房東要付多少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