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風流老闆看上 50歲姨「月入625K」7年爽賺6千萬
TVBS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 楊惟甯
新北市某知名排骨酥店張姓老闆,2008年在茶藝館結識了一名50歲的郭姓女子,兩人因而發展出婚外情,張男7年下來花費超過6000萬元在郭女身上。元配事後在家中發現多張匯款單,追問之下發現老公在外偷吃,養老金甚至全進了小三的口袋,氣得差點昏倒,憤而對郭女提告妨害家庭,並求償5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書指出,68歲的張男和妻子白手起家,投資建築業失利後改去夜市賣排骨酥,意外闖出一片天,隨後開設公司專門供應北台灣的排骨酥。只不過張男生性風流,時常流連在酒店、茶藝館、卡拉OK等場所,2008年,結識了50歲的郭女,對方個性溫柔、身材豐腴,令張男深深著迷,兩人因此發展出婚外情,張男甚至每個月花62.5萬元包養她。
直到2015年6月,張妻在家中發現多張匯款單,追問之下才得知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張男也向妻子坦承,與郭女曾多次發生性行為,對方為此跟他要了不少錢,7年多下來,花在她身上的錢近7000萬。張妻一聽氣得差點昏倒,憤而對郭女提告妨害家庭,並要求賠償500萬的精神撫慰金;張男事後也對郭女提告詐欺。法院審理後,判處郭女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不過郭女出庭時稱,張男曾告訴她自己與妻子的感情早已不睦,且婚外情對象不只她一人,認為金錢是張男自願給她的,並無詐欺。不僅如此,郭女甚至對法官哭窮,表示跟郭男斷開後,每月僅有1萬多元的生活費,根本沒有多餘的錢能夠賠償給張妻,民事庭一審考量張妻受害長達7年,郭女需賠償對方250萬精神撫慰金,詐欺部分則另案偵辦。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44547?utm_source=linetoday&utm_medium=line
花6000多萬 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