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otart (reminiscence)》之銘言:
: 樓下的水餃店 剛剛去買的時候發現他們要搬家了
: 旁邊的客人好奇也在問 怎麼生意做的好好的 客群也穩定了要搬走
: 老闆娘就說房東太誇張
: 租了十年來 房租漲了3倍(從2萬漲到6萬)
: 十年來老闆娘怕客人跑 水餃一顆只漲了兩次(一次漲0.5元)
: 年初打契約時
: 又說今年可能要再漲3000
: 老闆娘說她當場氣到差點中風
: 馬上決定搬走
: 聽完老闆娘氣憤的控訴
: 也覺得房東蠻誇張的
: 看到水餃店生意好 就想分紅
: 但人家賣的是體力活 十年來包到手指關節都變形了
: 房東躺著就一直漲租
: 百業這樣下去 漲房租 業主被迫漲物價 民眾消費意願下降
: 或是業主不敢漲價只好降低產品品質
: 對整個社會傷害根本和癌症一樣
: 百業蕭條 人民衰敗 房東要付多少責任啊?
台灣房東最大的問題不是任意漲價
而是克不到房東的所得稅
今天這些中小企業開公司 做餐飲的
多想要把房租列入固定成本
但你一列入房東就要把他會克到的稅金
轉嫁到你身上
所以大部分中小企業為了不相想房租被漲
所以選擇不申報
可是大家都知道 我們每年有所得稅
中小企業更是有20%的所得稅要繳
可是這些房東收的房租全是現金
卻一毛也不用繳 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有人會說 那這些承租人應該要勇於承擔
勇於申報 但面對漲租的壓力
誰敢這麼做
我覺得政府要主動做這件事
或許政府不知道實際租金是多少
但可以依該地區的實價登錄價格
依比例去算房東的稅金或者去想一個機制
去避免房東將稅金轉嫁給房客
就像勞健保 雇主不會因為要繳員工勞健保
而把勞健保費用轉嫁到員工身上扣員工薪水
不然中小企業這麼辛苦
若有獲利就要被漲房租
而最終受益者房東卻坐享其成而連一塊錢也不用繳
有夠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