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外送員送餐到府 趁找零猥褻17歲少女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外送員送餐到府,趁找零強摸17歲少女胸部,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他8月有期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21/01/07 16:14
林姓男子擔任foodpanda外送平台的餐點外送員,去年2月間他送餐到桃園市龜山區某民宅,見屋裡僅有17歲少女在家竟起色心,趁找零錢時強行將少女拉近、伸鹹豬手,少女驚慌關門阻擋,林男還從門縫伸手強摸少女胸部及下體,得逞後揚長而去,警方獲報循線逮人,林男近日被桃園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
少女控訴,去年2月23日中午12點多,他透過外送平台點餐,林男將餐點送達後,一邊找零錢一邊問她「幾歲」,突然間林男伸手將她拉近,並以手碰觸她的腰、胸部,當下她嚇到倒退好幾步,趕緊將大門關起阻擋時,林男又從門縫將手伸進來碰觸她的胸部、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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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警分局獲報後循線找到林男,林男坦承犯行且下手前他曾詢問少女年紀,知道少女還未滿18歲,已涉犯「刑法」強制猥褻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利用外送服務的機會,僅為滿足一己私慾,漠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及感受,對未成年少女強制猥褻,對少女身心造成相當戕害,審酌他犯後始終坦承,但至今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彌補傷害,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他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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