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讀性超級差
明明可以很簡單明瞭的單字
偏偏要拿一堆詭異的同義字來取代
到底是在搞啥麼東西
作者:
NaouZ (W3ME)
2021-01-07 19:00:00為了讓人們起口角、鬥毆,然後互告。
作者:
qtv520 (小小詩)
2021-01-07 19:01:00就是故意不想讓你看懂啊
作者: ChicagoParty (芝加哥派對) 2021-01-07 19:01:00
你了解之後就知道這其實才是簡潔的寫法XD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21-01-07 19:02:00應該就是為了讓你無法自己亂解釋
作者:
be00148 (ThirtyCentimeter)
2021-01-07 19:03:00這樣大法官才有存在的理由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21-01-07 19:07:00
口語和訴諸文字是兩回事 而且口語沒幾年意思就會有差異
作者:
smartid (九號)
2021-01-07 19:07:00每個用字都有確定的定義的
作者: cat5672 (尾行) 2021-01-07 19:08:00
到頭來 你還是要解釋 而且還會更亂也會更容易被斷章取義
作者: Besorgen (畢索更) 2021-01-07 19:10:00
叔叔我當初就發現光是 得處以 三字就可能有兩種以上意思
作者:
hulu63 (fafds)
2021-01-07 19:14:00那就支持法律白話文運動吧
作者:
rcak801 (阿常)
2021-01-07 19:17:00你好歹舉個例,還有你認為更好的寫法來討論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21-01-07 19:31:00詳法律白話文運動
作者:
MGuarder (糊塗流浪貓)
2021-01-07 19:50:00製造領域落差 讓自己看起來高深莫測啊 如果法條大家都懂 律師法官不就失業了?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