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騙小女友8次玩多P還向戰友收錢! 男蟲判4年10月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01/07 21:2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網路男蟲陳博橋(已改名陳脩沅)6年前在臉書結識時年15歲
少女小如(化名),發生5次性關係後,竟利用對方信任,慫恿接受多P性交,再私下於網
路徵求「多P聯誼」性交易,向每人收費3000至5000元,還送小如性愛裸照推銷;小如被
騙下海賣淫、多P群交渾然不知被男友出賣靈肉牟利,8次性交易中5次與陳男和嫖客「3P
」、3次「4P」,陳男獲利4萬4000多元;台北地院依5次與未滿16歲少年性交罪,判陳男
10月徒刑,並依兒少性剝削罪判刑4年。
被查獲的2名嫖客中,張姓男子依與未成年人性交易罪判刑3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
元;楊姓嫖客在性交易當下還拿出安非他命助「性」,並和陳男、小如「分享」,依與少
年性交易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依轉讓禁藥與毒品罪判處不可易科罰金的10月徒
刑。全案皆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在小如滿16歲之前,與小如在汽車旅館合意「嘿咻」5次,構成妨害性自
主罪。小如滿16歲之後,陳男利用小如對他的情分和信任,以「想嘗試多人性交的特殊性
交模式」為由,慫恿、引誘小如一起多P性愛,隱瞞自己想藉機牟利的實際目的,小如因
愛慕陳男而曲意配合,不知已被男友當做搖錢樹。
陳男說服小如之後,就在臉書以「陳騎侶」之名架設個人頁面,在個人資訊註記「我們是
台北情侶、18歲、161/65/34D、可換、可不換」、「徵單男」、「多P」、「聯誼」、「
今晚女友受不了了啦,剛回國想被滿足」、「單男須酌收費用」,表明徵人進行收費多人
性交,有興趣的網友即私訊陳男約定交易價格、時間和地點,陳男約成9次性交易,只有1
次被放鴿子也沒付錢。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員警2018年6月初在網路巡邏時,發現陳男在臉書張貼的引誘性交易訊
息,喬裝嫖客和陳男約好交易時地,報請檢察官指揮,6月下旬約出陳男以現行犯逮捕,
再帶回其住處搜索。檢警擴大偵辦,查出有11名男子疑為多P嫖客,但大多身分不明,只
有張、楊2名嫖客落網;陳男一度被羈押,起訴後限制出境和住居。
法官考量陳男思慮欠週犯案,深具悔意,曾當過工廠工人、廚師,目前在桃園親戚經營的
電器行工作,去年5月車禍撞斷左腳,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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