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搞不清楚狀態
鼓動台獨是踩對方紅線
1. 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2.反分裂法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
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
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結論
他們可以忽視你中華民國
但你搞台獨
他們就不得不依法處理
如果你要自己降格成台灣
當一個地名
他們是最高興不過
引述《grant790110 (歷史的過客)》之銘言:
: 如題
: 我們都知道中共遇上這兩個字詞
: 都會氣急敗壞想改成順眼的
: 只是我們名字終究只有一個
: 中華民國 跟 台灣
: 哪個刺激比較大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