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6627 (70)
2021-01-10 18:19:21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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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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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愷昕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作者:
Dia149 (DD)
2021-01-10 18:20:00等等為啥超商不用賠
作者: erre (erre) 2021-01-10 18:20:00
父母應該判死刑
作者: MultiCam (地聯軍迷彩) 2021-01-10 18:20:00
看來遊戲該推傳證件實名制了(x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1-01-10 18:21:00為了一萬上法院,還是虧吧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21-01-10 18:21:00貝殼幣是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這律師真是落漆
作者:
kprc (kprc)
2021-01-10 18:22:00電競公司只虧手續費吧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1-10 18:22:00因為無行為能力人做的法律行為無效 既然無效遊戲公司當然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21-01-10 18:22:00為了那一萬塊讓大家都知這間公司有多吝嗇
作者:
cwhalf (c-w)
2021-01-10 18:23:00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所以貝殼幣可以買吃的?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21-01-10 18:23:00這種申訴公司就回溯還錢有啥好上法院的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21-01-10 18:23:00[新聞] 迷手機遊戲 10歲兒盜刷媽媽卡30萬 ←這比較慘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1-10 18:23:00沒有保有金錢的權利 律師當然就只能打例外的但書
作者: eDrifter 2021-01-10 18:24:00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還真說的出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21-01-10 18:24:009歲的小孩一直拿錢去超商消費? 錢怎麼來的?
作者:
memoryautumn (åªæ˜¯å€‹é„‰æ°‘ 毫無å應)
2021-01-10 18:25:00G社律師廢到笑 多少錢請的啊
作者:
midds (midds)
2021-01-10 18:25:00這律師大概三餐都是吃貝殼幣吧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21-01-10 18:26:00
律師用日常生活所需之物來護航是怎樣= =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21-01-10 18:26:00虛擬物公司要多少有多少跟小孩計較剩下一顆鑽石0.26元
作者: spzper 2021-01-10 18:26:00
點卡改18歲不得購買XDD
作者: tsukasa107 (悫號:) 2021-01-10 18:26:00
完了 我一毛貝殼幣也沒 是不是要餓死了
正常判決~我以為要把遊戲幣變成"日常生活必要用品"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1-01-10 18:27:00訴訟費+請假費 就不止1萬啦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21-01-10 18:27:00
才9歲 以前還在媽媽10元 這小孩有前途
作者: HowieH (好) 2021-01-10 18:27:00
爸媽也太爛了
如果有判例一出(雖然現在判例已經沒拘束力了~)我會笑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21-01-10 18:28:00
課金已經是現代生活的一環了 挺法官
這樣國高中大學生爽翻了,可以砸錢狂買狂轉,如果沒拿到要的東西或反悔就告一告可以全額退還,讚喔
這本來就是遊戲公司理虧 新聞也很清楚 沒什麼好爭的
作者:
a58805082 (5秒ä¸å‡ºæ‰‹)
2021-01-10 18:30:00才一萬元...壓歲錢和零用錢裡扣掉就好了 還上法院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21-01-10 18:31:00笑死,雞舍請的法務也太爛了吧。這下子全案定讞劉肥要吐錢了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21-01-10 18:31:00
看了只覺得用日常生活所需做抗辯是三小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21-01-10 18:32:00判得沒錯啊,本來就不是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作者: handa (亨利) 2021-01-10 18:32:00
法院認證的一個月課1W 是不合理的 XD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21-01-10 18:32:00遊戲商就沒虧,還錢砍帳就好了,搞到雙方破財上法院雙輸
G社還把自己幣值當作日常生活所需..幹!笑死~律師請好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32:00惡意使用 遊戲公司可以把帳號鎖起來阿 又不是爽退就退
作者: takunei (堀鎳) 2021-01-10 18:32:00
判的沒錯+1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21-01-10 18:33:00G社不會鎖帳號嗎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21-01-10 18:33:00法官判得沒錯
作者:
Beltran (グル≡崩壊)
2021-01-10 18:33:00退錢 鎖帳 大概就這樣 這大決只能用一次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21-01-10 18:34:00哈哈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21-01-10 18:34:00遊戲公司可以再上訴提告家長其他條
作者:
baobeising (㊣Ptt㊣最強a思想家-肚臍)
2021-01-10 18:35:00這律師是公司內部的律師吧XDD專長應該是權利 財務這些 要他打這種民事訴訟可能超出能力了
作者:
yuusan (.......................)
2021-01-10 18:35:00父母玩遊戲都叫小孩買點數 不就爽賺XD
作者: forever23 2021-01-10 18:35:00
贊成以後買遊戲幣實名制 死屁孩就不用玩了
作者:
gomi (勾億郎)
2021-01-10 18:36:00請問這是哪個遊戲阿 貝殼幣
從另外民事切就說父母早已從帳單得知卻"不作為"等...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36:00而且我記得 未滿18買超過1000 要父母陪同. 超商也有問題
作者: kk8921647 (小Z) 2021-01-10 18:36:00
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小孩
作者: max60209 (人åƒç„¡é•·) 2021-01-10 18:36:00
佛心公司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1-01-10 18:37:00以後禁止18歲以下購買 那就爽了
作者: forever23 2021-01-10 18:37:00
拿現金去買的 甚麼帳單?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21-01-10 18:37:00笑死 一堆人心疼資方是怎麼回事
作者: max60209 (人åƒç„¡é•·) 2021-01-10 18:38:00
不過不罰超商就無法驅使超商禁賣 可惜
作者: forever23 2021-01-10 18:38:00
買這個跟買香菸一樣 管嚴一點好嗎?我覺得超商也要一起罰就是了 居然躲過了
作者:
nichew (nichew)
2021-01-10 18:38:00遊戲公司這種不事生產的產業好意思跟小孩收高價喔?明知自己賣的是成癮的產品 等人入坑而已
作者:
oklagg (kevin)
2021-01-10 18:39:00只有日常用品,所以小朋友自己跑去偷買玩具可以退?
作者: kasim15 2021-01-10 18:39:00
遊戲公司可以停掉他的帳號啊 虧在哪?
作者:
Ruri2 (秋風劍奴)
2021-01-10 18:39:00反駁理由也太瞎,誰日常生活會需要貝殼幣
喔~原來是從家裡拿現金!可以拿到1400大概也存很久了~
作者:
fewhy (I am real)
2021-01-10 18:40:00遊戲公司要怎麼得知是未成年人買的點數 奇怪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21-01-10 18:40:00公司律師應該覺得幹,明明工程師能解決的事要動到律師
作者:
timke (小袁)
2021-01-10 18:40:00為什麼9歲皮孩那麼多錢啊
作者: billybbb 2021-01-10 18:40:00
判的好
作者:
sy4826951 (星空å¤å½±)
2021-01-10 18:40:00手遊公司真的問題一堆,趕快修法吧
作者:
a20351 (20351)
2021-01-10 18:40:00封鎖帳號還一萬阿
作者: kasim15 2021-01-10 18:40:00
這種一定是遊戲公司輸 律師也找不到東西辯
作者:
Ruri2 (秋風劍奴)
2021-01-10 18:41:00這遊戲公司的法律顧問該換一換了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41:00遊戲公司就虧 免成本從小孩那賺來的一萬阿
作者: alex00089 2021-01-10 18:41:00
上法院要花多少?
作者: billybbb 2021-01-10 18:41:00
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這話也講的出來 XDDD
作者: jinnia38929 (Ray) 2021-01-10 18:41:00
這爸媽的教育真失敗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21-01-10 18:42:00正義回來了,我絕對不會同情遊戲公司
G社給的都是虛擬的東西 你不爽就把東西收走也沒差阿
作者:
REDF (RED)
2021-01-10 18:42:00抱歉 限制行為能力就是一個霸王條款
作者: kasim15 2021-01-10 18:43:00
因為民法的規定 所以他往日常所需去凹
作者:
mucorn (MU)
2021-01-10 18:44:00砍帳號呀!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1-01-10 18:44:00
本來就是要賠阿 阿莎力一點好嗎? 這種的就不要賺了
作者: kasim15 2021-01-10 18:44:00
沒錯啊 遊戲公司用點數賺就是得承擔這種風險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1-01-10 18:45:00
虛擬幣扣回有何難的? 不然還可以回朔父母叫小孩去幫買? 那就鎖帳阿 帳號又不能轉移給別人
作者:
ssum3 (畢業快樂)
2021-01-10 18:46:00本來就是這樣,亂刷卡似乎也不會認帳
作者: www2967 (www) 2021-01-10 18:46:00
你們9歲零用錢多少啊 1000 1000 一直花勒
作者:
jay0215 (煞氣の百里屠蘇)
2021-01-10 18:46:00看來台灣該要學中國 遊戲實名制了!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47:00這是1NT=2虛擬幣吧...要是1比1那就是我以前工作的公司太佛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1-01-10 18:47:00
超好處理的遊戲公司還喜歡說不能開先例不然以後就有人
作者:
Anyotw (Yoman)
2021-01-10 18:47:009歲課金本來就不合法,被退錢不是第一起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21-01-10 18:48:00
模仿?連這種都處理不了就是爛公司而已
作者:
bernon (沒什麼)
2021-01-10 18:48:00普天同慶, 垃圾公司活該, 但也只是1萬小錢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48:00一個個算給客服主管,讓她給消基會與消費者,才讓他們閉嘴.
作者:
sanpf (sanpf)
2021-01-10 18:48:00爽,看遊戲公司害人不淺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0:00通路就抽成3-4成..加上勞務成本,那來無本生意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50:00不要賣這種東西給小孩就不會被他父母賴帳了.
作者: Ponimp (喜駿) 2021-01-10 18:51:00
一萬塊而已 電競公司還要爭 真難看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21-01-10 18:51:00父母故意叫小孩買來用掉又說沒同意 那你就告詐騙啊 雖然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1:00吃點虧,退個一半加上ban掉小孩帳號就好了,搞上法院成本更高
九歲 前後花到一萬元?? (台幣??)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21-01-10 18:52:00要看你證據拿不的出來就是惹
作者:
pipitruck (pipitruck)
2021-01-10 18:52:00阿小孩父母超商都有問題 遊戲商哪裡有問題 還扯護航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53:00趁小孩金錢觀健全前賺他錢,就是會踢到這種法律.
作者: hengry5110 (蛋頭) 2021-01-10 18:53:00
反正最後還被封號 感覺沒有很賺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21-01-10 18:54:00法務功用就是跟超商另訂契約限制未成年購買力,結果你
作者:
xxxcat (喵凹~~)
2021-01-10 18:54:00自己小孩犯錯先告遊戲公司,真棒棒。
作者:
UzInSec (影帝)
2021-01-10 18:54:00很多遊戲公司不CARE給的虛寶,他只在乎收到的錢要退回.
作者: icetw 2021-01-10 18:55:00
想儲值不會自己賺?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5:00一般來說..退沒用過的不鎖,有用過還退基本上會鎖.其實還有
作者:
toolittle (littletoo)
2021-01-10 18:55:00屁孩父母沒管好 告屁告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6:00天王條款,未成年家長可以要求鎖,中學生鎖會有爭議,小學生..
作者:
CPULE (溫眠)
2021-01-10 18:56:00扣回喔 說不定他都拿去轉蛋 回朔一堆垃圾根本沒差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7:00孩自己要求鎖..考到第二志願後又加鎖到第二次會考完)
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我沒聽過貝殼幣...
作者:
TrowaKT (KT)
2021-01-10 18:58:00公司吃飽太閒 還錢回遡當作個案處理不好嗎?
作者:
mayko (mayko)
2021-01-10 18:59:00這種超商通常安全下莊啦..店員有小擋一下就下莊了..
作者:
ChoDino (Dino)
2021-01-10 18:59:00日常,真的笑死 XD 活太爽是不是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1-10 18:59:00
遊戲公司還你那一萬又沒差,把你帳號砍掉就好了
遊戲公司亂開先例的話 到時大家花幣抽到垃圾都說是小孩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1-10 19:01:00
讓你花時間跑法院,來阻止閒宅亂退款而已 上面講回朔的也太
作者: bluesky33 2021-01-10 19:02:00
儲值應該打斷鼻樑而不是怪佛心公司
日常生活所需之物=>打這點我都噴飯了...是父母願意上
作者: PTTJim (迷戀伊人) 2021-01-10 19:04:00
貝殼幣是日常所需之物!?我超過五年沒課金給他們公司了
作者: twinsen (藍色復興號) 2021-01-10 19:05:00
點數卡以後跟香菸一樣未成年無法購買
作者:
PS5pro (索尼高階機台)
2021-01-10 19:05:00佛心公司╰(⊙д⊙)╮佛心公司╭(⊙д⊙)╯
作者:
adsl9527 (申裝adsl的小為)
2021-01-10 19:06:00這三小xd
作者:
keane9112 (拎北逮頑郎 拎北反支那啦)
2021-01-10 19:06:00嘉航
作者:
IAMQQ (沒關鍵字)
2021-01-10 19:07:00覺得超商要負責的到底是把超商當什麼?警察局嗎?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21-01-10 19:07:00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呢!
作者: willieSin (篠微緋羽) 2021-01-10 19:07:00
這種小事還告到二審,私下和解回朔遊戲帳號資料不做,現在搞到大家都知道要讓小孩去課金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1-10 19:07:00
當戶政事務所啊,不懂事囉?
作者:
i689tw (cylinlin)
2021-01-10 19:08:00佛心公司╭(⊙Д⊙)╯ ╭(⊙-⊙)╯
作者:
keane9112 (拎北逮頑郎 拎北反支那啦)
2021-01-10 19:08:00誰跟你說免費花光?那些東西一定收回好嗎
之前是因為電話帳單沒仔細看,過了半年以上父母才得知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21-01-10 19:08:00還錢砍帳就好了,為了一萬上法院是想拼拼看從兒童身上牟利會不會被法院判合法?
作者: Ponimp (喜駿) 2021-01-10 19:08:00
阿G社不爽不會直接下超商通路喔 笑你不敢r
作者: amgn997 (中二寶馬哥) 2021-01-10 19:08:00
我每天日常生活都需要貝殼幣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1-01-10 19:09:00
上面還不懂公司沒有輸嗎? 要不要課幾萬試試?
作者: allsame 2021-01-10 19:11:00
G社也可以告那個小孩不當得利啊 兩碼子事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21-01-10 19:11:00這麼怕退就永遠不都做未成年的生意不會膩==未成年的帳號不得課金 自己把所有未成年的財路都切斷掉啊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21-01-10 19:14:001.就照民法走的 G社法務只能主張是日常所需這點
8成是買傳說對決的東西,如果我是Garena,一定用不當行為砍他帳號。
作者:
snowdream (snowdream)
2021-01-10 19:15:00規定就不能買吧 不然超商吃這筆帳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21-01-10 19:15:002.超商是電商點卡通路 頂多收手續費 實際費用繳給電商
作者:
ddIvan (洨艾文)
2021-01-10 19:16:00電玩公司怒刪帳號?
作者:
Brian23 (Brian)
2021-01-10 19:16:00上次那個用父母信用卡的也會這樣判嗎?
太好了!以後先課個幾萬,沒抽到想要的東西, 再推給小孩買的,去告遊戲公司要他們吐錢。
作者: kbpoop (poogyfine) 2021-01-10 19:18:00
然後兒童的帳號就被鎖了 找媽媽哭哭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21-01-10 19:18:003.公司要列舉相關實際損失才能向父母求償吧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21-01-10 19:20:00就鎖帳號而已 你以為花了那一萬能換到什麼...
作者:
timo2013 (HellWei)
2021-01-10 19:20:00砍帳號囉
作者:
ksxo (aa)
2021-01-10 19:21:00他們的主張法官看了會吐血吧 日常生活所需 和只賠0.26元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21-01-10 19:22:00再說估狗都有這機制了 你課完金按退費就拿錢換回帳號
作者: rockznjy (Jamie) 2021-01-10 19:22:00
好羨慕9歲就有那麼多摳摳可以花=..=我小時候連想買10塊錢巧克力麵包都要跟媽媽盧好久QQ
作者: change701213 2021-01-10 19:22:00
所以為什麼家長讓沒有行為能力的小孩拿到這麼多錢?自己小孩自己教很難?
作者:
mystage (亭)
2021-01-10 19:22:00辯方律師拗得不太好,不過這本來就是會輸的案子。最好的方式是私底下退款
作者: jads210244 (天離) 2021-01-10 19:24:00
只要單次沒買超過限制金額 超商當然沒責任啊
一二審兩個訴訟+律師費都不只了吧,還是G社想要法院
作者: r025876 2021-01-10 19:24:00
現在小孩真有錢
作者:
gstym (gstym)
2021-01-10 19:26:00這啥家長 笑死
Garena也有權收回他的虛寶啊!畢竟「交易取消」了
作者:
kkkaq123 (negneghi)
2021-01-10 19:27:00有些推文拼命護航遊戲商也是滿可憐的 遊戲產業這麽多年這種事件不會是第一起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21-01-10 19:28:00超商本來就是幫G社賣的吧 那1萬實際上又不是超商拿走
作者: kasim15 2021-01-10 19:28:00
反過來說遊戲公司就是碰到這種事也不會虧才會這樣做生意
作者:
shonbig (香檳)
2021-01-10 19:29:00此案例一出,以後超商買虛擬幣要比照菸酒對身分證了
作者: ryan2001 2021-01-10 19:29:00
帳號回溯就好了 是多虧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21-01-10 19:30:00但除非有像菸酒一樣禁止未成年購買 不然小孩買個幾百點數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21-01-10 19:30:00電子貨幣自己創 哪會虧
作者: Brinkley (brinkley) 2021-01-10 19:30:00
買到一萬才發現?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21-01-10 19:31:00那個推文說拿信用卡的根本是亂扯阿...
上訴的錢都不只10,000了不知道這間公司在想什麼
作者: notime (永不回頭) 2021-01-10 19:33:00
未成年,穩輸的
果然ptt低能化 整個事件就是遊戲公司凹很大 從發文的開始帶風向
作者: jehow (疑) 2021-01-10 19:34:00
廢話那麼多 遊戲商吐錢就對了 小孩亂買的這種錢也要賺
作者: Tawara (77) 2021-01-10 19:34:00
日常生活所需之物 莫非貝殼幣可以買....車票?
作者:
togg (好的~ 請稍等)
2021-01-10 19:36:00父母要檢討為什麼小孩是選擇用“偷的”這個行為
作者: ChoiceLife 2021-01-10 19:37:00
以後都叫小孩買狂抽,有賺再賣掉,沒賺就就用這招叫公司退錢
作者: gazelle74 2021-01-10 19:37:00
這父母應該要檢討為什麼會教出這種偷竊的覺青
這個也只是把賺到的不義之財退回去而已,平常手遊惡意退款都這麼多了
作者: gazelle74 2021-01-10 19:38:00
把小孩教成覺青的,都該判死刑
作者:
Bf109G6 (Luftwaffe)
2021-01-10 19:38:00日常生活所需…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21-01-10 19:39:00手遊公司不要整天騙人儲值就好
作者: f130025897 (MUIA) 2021-01-10 19:39:00
智障父母 生一個小垃圾禍害人間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21-01-10 19:40:00
這個判法哪有什麼問題 資料都在遊戲公司那一邊 反正你退了錢自己想辦法把資料回朔 或者不處理 你家的事 不想麻煩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21-01-10 19:41:00
就想個辦法不要讓未成年人買到啊 小朋友偷錢買電動啥的
作者:
iyok (阿啾)
2021-01-10 19:41:00小孩子的判斷力真的不夠,如果這個判不用退的話,我是遊戲開
作者: ryan2001 2021-01-10 19:41:00
低能工讀生還是省省吧= =
作者: gazelle74 2021-01-10 19:42:00
養出一個覺青,對社會來說就是禍害
作者: jialin6666 (jialin) 2021-01-10 19:42:00
日常所需......一看這條一定輸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21-01-10 19:42:00
真錢 沒辦法刷一下就好幾萬而已
作者: JackaLMeI 2021-01-10 19:42:00
以後長大應該是斗內大乾爹
作者:
saiboos (リトルデーモンPanda)
2021-01-10 19:45:009歲有一萬塊花~真好
作者:
Kaken (← 看到他請催稿)
2021-01-10 19:45:00現行制度下G社有什麼辦法直接阻止9歲的去超商買貝殼幣啊
生活必須品www 靠北我GGC只剩20塊了,有誰可以救濟
怪超商最後也只是門市人員倒霉,超商高層還是不痛不癢啊
作者: mochen0628 2021-01-10 19:47:00
應該是要主張民法84條吧? 不過沒看到詳細資料也不確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01-10 19:48:00好爽 我來找小孩人頭課金
推正確判決 確實是非生活必需品 賣點數很賺 驗證一下年齡沒有很難 刻意不驗就是想偷雞賺沒有自制力的小孩
作者:
kbirca (tomorrow)
2021-01-10 19:51:00退費鎖帳號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1-01-10 19:51:00
那上個月刷卡30萬的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21-01-10 19:53:00錢是哪來的 偷來的嗎
作者:
IOUIOUIOU (誰說男生ä¸èƒ½æ€•èŸ‘èž‚)
2021-01-10 19:53:00這樣那個30萬的呢
作者:
cchh179 (howie)
2021-01-10 19:54:00不會教小孩就別生
作者: sinonpower 2021-01-10 19:54:00
問題是貝殼幣也被小孩花掉
作者:
kuorobo14 (我愛我媽媽不說操你媽)
2021-01-10 19:54:00這家庭教育也是棒棒的 小孩未來大有可為
作者: kaede1412 (^^) 2021-01-10 19:55:00
這個法務也太弱了吧 只能想到這種理由?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21-01-10 19:55:00這判決不錯啊 推動實名驗證
作者:
Granatha (Granatha)
2021-01-10 19:56:00誰儲值就告!!!
作者:
bio2133 (琤)
2021-01-10 19:56:00有什麼證據是小孩還是家長玩的?
作者: Alphaz (@@) 2021-01-10 19:56:00
這公司主張的點太爛了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21-01-10 19:57:00沒差 一萬多賺的 吐回去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