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銘言:
: 研究了房市,發現在民國75年以前,一般受薪階級要買台北市的房子,
: 只要不是太好的地段,大部分都加減能負擔,當時所得成長速度飛快,
: 十年左右付清房貸並不是件非常難的事
: 民國75年-94年房價大幅上漲,當然房價負擔加重,房價所得比比當時多一倍,
: 不過中高薪的專業人士還是可以不費太多力買台北市,受薪階級也能買新北,
: 只是買了房,已經很難十年清房貸,都要20年了
: 民國94年以後呢? 此時除非真的非常有錢,否則台北市大概買不起,
: 連頭期款都很難付得出來,至多買新北,受薪階層更是連桃園都不一定能負擔
: 房價所得比是民國75年以前的4倍,是民國75-94年的兩倍,
: 就算買房,不只位置不好,還清房貸也至少30年了
: 看了這個,難道不會有早生三十年,少奮鬥三十年的感慨嗎?
: 你若有買一戶房的能力,在你老爸的年代可以買兩戶,在你祖父的年代可以買四戶..
看到這種文就覺得很煩
當時利率高到10幾%
所得比低又如何?繳利息繳到吐
本魯媽當年買第一間房是去抽政府的勞工購屋貸款
利息比銀行低 只要13%
請問現在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