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需要存摺呢?
因為最大的米奇94內部人啊
之前親友存在農會保險櫃的黃金不見
94監守自盜
阿不就還好有拍照
而且10年內都沒動過
保險公司才願意刃杯
幾百萬的黃金不見結果一人幾十萬要和解
也不想想受害者多少個
笑死人了
※ 引述《gogolakers24 (購購雷克斯)》之銘言:
: ※ 引述《vincecarterx (超複雜)》之銘言:
: : 但現在人應該很多人沒在刷簿子吧?
: : 久久用一次存摺都不知丟哪去
: : 要去臨櫃領新鈔前還要把存摺找出來
: : 這不是很麻煩嗎?
: : 有沒有八卦?
: 目前銀行業務會用到存摺的狀況
: 90%都是臨櫃提款或是薪轉存褶 其實都可以數位化取代掉
: 但還會一直保留存摺有兩個原因
: 1.一個是老人真的很害怕銀行的錢會不見
: 不知道為什麼
: 台灣老人很多真的對網銀不信任(無不尊重意思)
: 寧願相信自己手中刷的簿子或記錄
: 表妹之前在銀行當櫃員
: 據她說曾經有個客戶是固定來存錢的老人
: 但因為存摺不見了,也不想花錢補辦
: 於是變成了手寫交易明細..
: 於是變成了手寫交易明細..
: 於是變成了手寫交易明細..
: 每次來存錢就會自己帶筆記丟給表妹
: 「我現在裡面有XXX萬對不對?」
: 「我今天存X萬,裡面會變XXX萬對不對?」
: 然後一邊拿筆把手寫交易明細多寫上一筆
: 跟他說銀行電腦有紀錄,其實不用一直手寫
: 但老人就會擔心如果哪天電腦錯誤歸零,他不就完蛋了
: 要寫下來當證據(???想要證據就該補辦存摺ㄚㄚㄚ~~)
: 雖然說這種謹慎心態也不能說他錯
: 但這種人我覺得可以統稱為「還好我有症侯群」
: 只要繪聲繪影的跟他說以後用得到
: 就很容易讓這些人覺得「嗯!還好我有」
: 例如:
: 銀行系統可能會出Bug存款歸零..還好我有交易紀錄!
: N年後可能會用到大紙袋..還好我有留下這個舊紙袋!
: 某年某月可能想複習國中自然..還好我有留著自然課本(???)
: 2.法規沿革
: 民國74年前,銀行法第7條-
: 「本法稱活期存款,謂存款人憑存摺隨時提取之存款。」
: 意思就是-
: 「有人開戶銀行你就是要給存摺,而且憑存摺才能提款!」
: :可是現在也有像無摺戶或數位帳戶不用存摺也可以提款的阿~?
: 恩恩對呀!
: 甚至早在民國74年時就有提款卡了呢!
: 很顯然規定的存摺才能提款與當時實際狀況不符
: 於是當年趕快修了法
: 銀行法第7條變成-
: 「本法稱活期存款,
: 謂存款人憑存摺或依約定方式,隨時提取之存款。」
: 前面說的其它方式就是另行依約定之方式存取款。
: 但不過
: 畢竟是銀行嘛,做任何事都會比較小心
: 所以就會看到銀行去函詢問行政機關
: 然後政府就來回答他
: 例如
: 水電等代繳費用,會自動從銀行戶頭自動轉帳。
: 把戶頭自動轉帳大部分解的話,其實是等於:
: [你的帳戶]->[銀行提取你的存款]->[銀行幫你繳款]
: 銀行:「欸欸,請問依約定之方式,是什麼方式啊??代繳ok?」
: 政府:「銀行法第七條所稱「依約定方式」提取存款釋義」
: (ok,可以!)
: 或是
: 銀行:「欸欸,我可以不給存摺,給對帳單明細就好嗎??」
: 政府:「對帳單代替活期存款戶存摺以確認存款餘額釋義」
: (原則同意,惟須保障交易安全)
: 所以在法規沿革的背景之下
: 雖然沒規定開立帳戶一定要用存摺
: 但民國74年銀行法第7條修法不限存摺的時候
: 當時只是為了加開方便之門
: 字義仍然以存摺為主,其他約定方式為輔
: 法條只有特別提到存摺
: 算是明示銀行一個「法規建議你的沒爭議的SOP」
: 正常銀行都不會沒事去挑戰政府一直發想另行約定方式
: 再加上台灣老人使用習慣
: 沒拿到存摺不安薪跟覺得自己吃虧,就這樣一直沿用下來了
: 阿如果想要加速淘汰存摺的話,應該三種方式吧
: 一、下次修法時,順便把存摺那兩個字拿掉
: 這樣看會不會加速數位化一點
: 二、金管會公布定型化契約參考範本,提款方式不要綁存摺
: 一般開戶都簽「憑存摺+簽名or憑存摺+印鑑」
: 金管會範本可以主導改一下不要提到存摺
: 三、時間會慢慢帶走大部分堅持只用存摺的人....
: QQ
: 資料BY 櫃員表妹+自己